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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姐嫁人

(2009-06-05 1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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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61岁的汪明荃最新完《真系阿姐》的演唱会后,火速与拍拖二十年的男友罗家英在美国注册结婚,婚讯传来,举座皆惊——阿姐居然也嫁了?
   在大陆人的心目里,汪明荃是那个唱《万水千山总是情》的香港女子,是《京华春梦》里的温柔媳妇,是推销容声冰箱的娇美名星,而对香港人来说,阿姐是一代人的偶像,四十年来,阿姐是TVB永远的女主角,从《家变》到《野蛮奶奶大战戈师奶》,她从来没有演过配角,在片场她是比导演还要严厉的督导者;演出时如果没有调好音响,她会大发脾气,演唱会歌衫做得不好,她会自掏腰包重做,谁迟到了就会挨她一顿臭骂,她永不言休,永不言退,六十一岁还勇猛精进,特地减肥半年出演歌舞剧,“因为六十岁不做以后就没有机会做”,就算得了胰腺癌,一个人签字做手术出来照样工作,“我不想打扰朋友,也不想朋友担心,反正是病,最重要是看医生,现在不是好了吗?”
   阿姐是真正的铁娘子,她处处要做到最好,皆因童年阴影“我在家里排第二,上面是姐姐,下面是弟弟,夹在中间,常被父母忽略,我要负责做家务,父母带姐姐弟弟出街吃饭逛街,就是不带我。我穿的都是姐姐的二手衣服,父母从不买一件新衣服给我,所以很小年纪我已跟自己说,我要独立,要赚钱,买最漂亮的衣服穿,我知道要做到最好才能达到目标,我便不断要自己进步。”

     四十年,汪明荃都活在正确里,活在进步中,她离过了一次婚,据说是因为和拍档何守信传出绯闻,但就算何守信1975年为她离了婚,发表爱的宣言,等到她83年回复单身时,她仍然口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和罗家英拍拖20年,罗家英至少曾求婚4次,每一次她都毫不留情地拒绝。
    是啊,一个根本不需要婚姻的女艺人,在她六十岁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嫁了。

     嫁的是一个小男人——没她名气大、没她有钱、没她认真、没她健康(他是肝癌三期)、没她努力、甚至还偷吃——可这有什么呢?

     一切都比不上这个男人与她厮守的情义,她病的时候他在,她备受指责的时候他在,他发脾气的时候也在,他生病的时候她也在。
     阿姐嫁人了,不是因为累,我想也许是她终于服老,她真的确认自己已经真正长大了吧。

      在拉斯维加斯穿着自己改的LV裙,倚着光头小男人拍照的时候,那个胸中充满不平之气的倔强小女孩终于在那一刻呼出了胸中长闷的那一口长气______容许自己成为平凡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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