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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偶像谈起牌子,想起这以前写的这篇文章,贴出来一用,
以前不贴,主要是怕得罪人,
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反正人自己也承认抄了黄伟文嘛,
只不过北京人民没见过,自然就追捧了,
话又说回来,人家确是写得不错,
虽然抄了点,呵呵。
初级阶断嘛,难免难免。
京城颇负盛名的时尚专栏写手新书上市,篇篇讲的都是和大牌的故事,从BCBG到LV,从劳力士到阿曼尼……书写得幽默,听说卖得不错,可是一边看还是一边为他捏了一把冷汗,在大陆要当时装精写时尚,可真难为他了,黄伟文是香港最出名的时装写手,每年必去伦敦、东京朝圣,和偶像川久保铃、Vivienne Westwood还面对面,心爱的牌子可买可摸可存还可VIP预订,而我们的时装写手最多到了香港,回来精精乐道是如何跌跌撞撞才摸到中环安阑街20号Comme des Garcons的门,看着Vivienne Westwood的海报发呆。
据我观察,时尚专栏作家接触名牌的方式如下:第一发布会上惊鸿一瞥;第二香港杂志上隔纸摩裟;第三国贸商场WINDOW
圈内某著名时尚杂志女编辑前几个月到广州出差,碰巧遇上友谊商店BURBERRY特卖,可怜她为了买一件大衣差点被一群师奶挤成肉鉼,想想看,同样位置的美国同行们就在办公室里对着成屋的免费名牌里挑挑拾拾,两下情形一比较,更是悲哀:指导我们时尚事业的、好赖也算混成中产阶级的他们,追起牌子尚这么困难,剩下的我们这些追新小人类可怎么办啊?
中国的有志青年们和他们心爱的大牌子,永远在谈一场尴尬的恋爱,他们是这么远又这么近,近是她天天用它的大LOGO冲击着你的眼线,远的是你永远也够不着她,我友一边读书一边在一公司打工,拿的是最美国人普通的收入,“Theory西裤一条,DKNY毛衣和T恤,BR背包,coach小钱包,limited吊带和长袖衫,express吊带,BR吊带3条裤子一条,VS大睡袍一件内衣5条,zara衬衫,毛衣,jacket和风衣,我爱zara,实在太赞了,他们的衬衫是我出国这么多年来试着唯一掐腰正好的……”最后总值二百刀(Doller),嫉妒让我发疯,公司月入三千的同事比比皆是,可是谁能用二百块买这么一堆牌子,我只能安慰自己大约伊们买DKNY也和我们买班尼路一样,消费观念不一样。
一方面是牌子高高地供在神坛上,以高出原产地百分之二十到五十的价钱在供人瞻仰,而且还要是非最新一李Hit产品,另一方面是钱包的无力感,这无力感催生出了一种强烈的与时俱进的动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们奔忙在外贸小店的道路上,A货市场细分到了原单、追单、仿单、跟单,且淘汰速度直追当季时装展,话说一古奇发烧友着新袋上班,发现同事正身背同款花技招展出现在她面前,让伊身上这件一万八的脸面无存,不说有点不爽,于是她说了……结果是:“可是怎么好像我这包比你这件还挺耶,我的才四百喔,”人家正气定神闲。
傻B了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