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与“普通话”
(2016-03-18 11:17:14)
《红楼梦》里,北京的金钗曾笑话南京来的金钗将“二”发音成“爱”字。如果南京方言作为标准发音,那这种“二”与“爱”的不分,国人应当然视为当然了。
据说,在当年定以什么方言作为标准发音时,有人提出南京方言,有人提出武汉方言,有人提出成都方言,还有人提出......;当然都没有中选。倘若其中某一个真被采纳了,而成为标准发音,那结果会是如何?
随着社会发展和交流的需要,中国汉族在一百多年白话文运动传播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现代共同语,旧称“官话”。所谓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发音,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它扬弃北方话中过于特珠或乡土的成分,吸收其他方言的有用成分,因此比任何方言更加丰富、系统和完善。
为什么要用北方话为基础方言?大概是中国文明是从北方的黄河文明延伸到南方的长江文明,最后又扩展到珠江文明,而且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朝代的统治中心都在北方的缘故。
为什么要以北京语音为标准发音?这大概与最后几个朝代都定都北京有关。
1949年以后,海峡两岸都认同这种共同语,但由于各种原因,叫法却不同。在大陆叫“普通话”;而在台湾则叫“国语”。到底哪一种叫法更好?
以笔者看,各有利弊。“国语”,即国家之语,响亮简明,显得结构正规,具有很强国家与民族的凝聚力,但政治意味稍浓,似乎有凌驾中华其他少数民族之上的劲头;而“普通话”则不如前者响亮简明,似乎有点随意,但显得比较中性,惟我独尊的气势少一点。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