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欢迎余秋雨先生的改正

(2009-09-03 10:47:24)
标签:

杂谈

欢迎 余秋雨先生的改正

问:最近,都江堰三座“秋雨图书馆”开馆了,请问你有什么看法?

答:我个人认为,不管是捐款、捐书,还是捐别的,只要是实捐,无论多少,都是善举,应该欢迎、支持、肯定。对此,我相信大家不会有分歧。都是炎黄子孙,爱国不分先后嘛!即便是“亡羊补牢”,也比不补的好。

问:830,余秋雨先生发表博文,称他“为地震灾区捐助的三个学生图书馆,已于日前落成”,又称“朋友们决定把我的名字放在图书馆前面,其实,里边包含着更多更重要的名字”。这就和他以前的说法不一样,请问你怎么看?

答:余先生的新说法明确了三点:第一,是“捐助”,不是“捐建”;第二,捐助的人很多,不是“一个人”;第三,众人拾柴,没谁“独资”。这样一来,余先生就改正了自己先前的说法──“以一个人的力量独资为灾区捐建三所图书馆”。我个人认为,应该欢迎这样的改正。所谓“不攻自破”,这可以算一个。

问:网友们热议的冠名问题,你的看法如何?

答:我认为,关键在于盖图书馆的钱是谁出的。如果是余先生出的,或出了一半,这没问题。如果是他那些“朋友们”出的,只要是私款,也没问题。如果是公款,是花纳税人的钱,恐怕就要查一下“有关规定”了。当然,如果有人负责任地告诉我们,“秋雨图书馆”不等于“余秋雨图书馆”。这里的“秋雨”二字,只不过“石破天惊逗秋雨”之类的“诗意”。那么,公众也不该有意见的。比方说,有某校取“承运鹏举”之意,整出个“承鹏图书馆”来,莫非也要李承鹏掏钱,或承担某种责任不成?

问:你这说法不通!李承鹏又没说那图书馆是他“捐建”或“捐助”的。

答:这倒也是,你让我再想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