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又颇引人深思:四川达州一名老太太摔倒后,喊正在玩耍的小孩来扶,一名9岁小朋友上前后,即被老太抓住胳膊不放,诬陷3名小孩将其撞倒,索赔医药费。并由其儿子带着,住在小孩家。当地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原则,要求3名小孩家人各赔偿2500元。媒体曝光此事后,警方查明老太系自行摔倒,对其行政拘留7天,其子拘留10天。
此消息透露的三点信息让人高兴让人气。让人气的是,老人的混账已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竟把要挟的手,伸向了天真无邪的孩子,这还了得;还有一气是,当地司法所的和稀泥,很多案件,正是因为了这些执法部门的乱作为,才导致了那些不良人的更加混账;一高兴的是,公安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据说,此类事件的此种处理结果,在全国还是首次,令人拍手称快。
确实,在现实生活中,就要警惕一些混账老人的要挟。对此,我也深有体会。有一年,因为工作关系,我接触到了一位老人,我好心帮他,竟遭到了他将近一年的要挟,不是要领着一帮老人上访,就是动不动到我办公室发邪,对这样的老人,我还不能动态度,只能好言相劝,强忍怒火。有时,我都这样想,即使对自己的父母,也难以保持如此好的态度。在那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每见到那个老人,我都像路遇一条蛇一样心惊,即使闲暇中,只要脑海中一浮现那位老人的面孔,就自然不自然的腌臜,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愉快。
应该说,绝大多数老人是慈祥善目与人为善的,甚至是愿意为社会家庭作出牺牲的。但不知什么原因,现在不少老人,就是为老不尊,经常做出令人无比气愤的事来,有的还违法乱纪,伤天害理,如性侵少女。正是这些害群之马,使整个社会的人对老人都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这样下去,危害很大,对全社会应有的尊老风气的形成肯定没有一点益处。
就拿我来说,自从摆脱了纠缠我的老人后,因为从此对他产生了极度的厌恶,我就再也不愿见到他了。由此延伸到以后,我就从不轻易与老人打交道了,我想,世上同我有着同样的心理的人,一定会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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