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讲做女人难,现在做女孩也不容易。如果想活得容易此,有两件事必须提前做完:一、在权威医院开个处女证明;二,也是最重要的,要随时揣着这个处女证明。这样,如果有哪个派出所因“卖淫”而抓你,你可以“啪”地一声,将自己的处女证明往桌上一拍,恶狠狠地对他们说:“大哥,睁大眼睛,看好了!”然后,很轻蔑瞪他们一眼,理直气壮地离去。
就读于昆明市某小学6年级的一对姐妹,就是因为没有随身揣着处女证明,在今年3月16日晚8时左右,在自家门口因“卖淫”被抓捕。隔日两姐妹被释放。派出所给出的解释“很学术”:“抓捕后发现没有发生实质的性关系,缺乏直接证据,释放。”不知道警方怎么“发现没有实质的性关系”的。事后,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两小学生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以后为你卖淫就抓你,证明是处女就放人。一句“释放”似乎就想将此事了了,那可是小学六年级女生啊。
不知道昆明是不是干净逼得警方必须到处寻找卖淫女程度,甚至连小女孩儿都不放过。昆明没有站街女吗?昆明的洗头房、洗脚屋和藏污纳垢的洗浴中心吗?
我不信。
据说,曾经的红联街,西坝,北站,大观河边.....都是站街女云集的地方。遥想当年夏日的午夜约上三五炮友漫步于鸡街上,举目所见皆是鸡头、小姐、寻花客在谈价、看货、带人,热闹之时,仅有中间有一条小径允汽车通过,在此操皮肉生意及访花客不下千人,可谓是“皮肉生意”步行街。
但敬业的警方偏偏将目光盯在弱小的小女孩,是什么驱使,他们比谁都清楚。
警方这样做让老百姓很难做。可以要求人们处出带身份证,总不能要求六年级以上的女生揣着处女证明吧。幽默是的,为了再一次证实两姐妹确实没有卖淫,昆明检方居然要求两姐妹再做一次处女证明。
看来,光有一张还不够,最后能到高检申请拿到最高级别的处女证明才能保证安全。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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