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房价,谁来决定
(2009-07-18 0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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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世事评说 |
社科院专家齐建国谈房价,估计说,一个三口之家,一年总收入如果能买得起10平米的房子,那么,这一个房价基本是合适的。这是一个低到不能再低的要求了,随着技术发展、社会进步,建房,早已不成为难度甚大、成本极高的事业;买房,更不应成为劳动者沉重的负担。中国的房价,本来也不是整体高,便是在以北京为代表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区域房价畸高的同时,广大农村、集镇及内地大量中小城市的房价并没有水涨船高。以地级城市、湖北省荆州市为例,我们家一亲戚刚刚在城里不坏的地段买了一套115平米的房子,一次付清,16万元,大约1400元/平米。本地劳动者收入不高,三口之家,年总收入,大约能购买到20平米房子。以国际标准衡量,这是很重的负担;以国内标准衡量,这要算相对不重的负担。(《重庆晨报》)
然而,以北京为代表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区域房价畸高是事实,许多普通劳动者,一生的工薪收入,确实未必能买得起一套房子,原因何在?
齐建国先生说:北京房地产价格是全国有钱人决定的。这个观点,我不能苟同。
虽然不错的,需求越大,价格越高,有钱人全部跑到以北京为代表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区域来买房子,当然会推高房价,但问题在于,有钱人为什么一定要跑到北京来买房子呢?是单纯自由的选择,还是在被迫前提下的准自由选择?
我们知道,房屋的价值,绝不仅仅决定于建造成本(尽管国内一些地方甚至因此出台一些幼稚之极的政策,譬如要求公开房屋成本)、居住功能,而往往决定于其附加价值,即是否足以为房主更高生活质量的基础,包括更多的工作机会、受教育机会,以及更优越的公共服务、法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问题在于,凡此种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辖区内民众的努力,而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权力的强行配置呢?
随着科学发达、传播技术突飞猛进,这一个时代,本已渐渐成为一个大城市功能日渐削弱,弊端却日益明显、越来越不能令人容忍的时代,市镇并立,中小城市星罗棋布,恐怕要成为必然趋势,而中国的城市化,却与其逆,实际表现为畸型的大城市化,即不仅是农村,而是在迅速城市化的同时,伴随着大量乡镇、内地中小城市的凋敝。其原因在于:
金字塔形行政结构导致行政审批权集中,在相关硬件设施投入、公共服务机构设施上,蒙特别眷顾。并同时造成其它地区的发展障碍,譬如条条收费公路,实际为制约不发达地区发展的绞索;
税制结构不合理,迟迟不能真正完成从生产型税费征缴模式向消费型税费征缴模式的转型,以实现税费征缴与公共服务挂钩,谁提供公共服务谁收税,避免部分特定城市依托行政资源不断抽其它地区的血,不断加剧着特定城市欧洲化、而农村与乡镇及大量中小城市一起非洲化的格局;
行政权力呈金字塔结构,规范能力有限,愈往上,权力运行越相对规范;愈往下,则越涣散,成为阻碍经济发展、辖区内民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
终于导致了大量人口畸型猬集于特定城市,消费需求亦被迫猬集于特定城市,于是特定商品,如房屋、户籍等市场价畸高。因为在产品价格中包含的,主要有各种社会资源畸型配置的价码。简化成一个简单的问题,即至少是荆州人,为什么宁愿飘泊在外为房奴,而不回乡买房呢?因为回乡,则意味着失去房价高昂之地的房子的附加价值,此种附加价值的根源,并非主要在于地方努力,而在于行政资源主导下的各种社会资源的选择性优越配置、集中配置。反之,地级城市荆州的房子本应有的附加价值丧失,在很大程度上,亦是行政资源选择性歧视配置的结果。地级城市荆州,常住人口早已持续性低于户籍人口,并在内地中小城市为常例。
有钱人来到以北京为代表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区域买房,本来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其中的绝大部分,其实不是真的有钱,而迫于提高生活质量的无奈,不得不装作有钱,付出终生为房奴的代价,去赎买被选择性配置的各种社会资源的一部分。
结论,是一个悖论:如果你对中国的前途有信心,感觉到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能迅速、很好地落实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主政治建设得以建立健全、完善,地方自治得以加强,地方发展不受行政权力不当制约,地区间差距越来越小,那么,就不要在特定城市炒房、买房,不要在任何地方恶意炒房。中国为大国,非刻意为之,难有房屋等基本生活物资炒作的空间,建立在社会资源选择性配置基础上的特定城市的畸高房价一定会雪崩;反之,如果你对中国的前途毫无信心,对社会的公正义毫无信心,就尽快加入在特定城市的买房、炒房大军,以获得部分被不公平地、选择性配置的社会资源。因此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此种选择性配置终究不可持续,一旦达到临界点,依然会雪崩。与前一个雪崩不同的是,前者为社会进步而不能不付出的代价,后者,则是整个社会的大灾难,未来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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