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事评说 |
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称《条例》)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范了许多具体的管理细节问题,甚至为违反管理规定的诸种行为拟定了处罚标准,然而,《条例》未明确认定风景名胜区的权利归属,也未在管理细节上实际体现权利归属,使得《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存在合理性,使得种种现实弊端得以延续。(参见《新京报》报道并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http://news.sohu.com/20061202/n246749410.shtml http://www.baiyunshan.com.cn/Article/Trend/zcfg/......06/0930/491.htm
风景名胜区的权利归属,顾名思义,就是从根本上说,风景名胜区归谁所有,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会所。抛开是否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论,是归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还是某一个特殊地域内的人民,或者只属于这一特殊地域内的行政机构。
理论上的循环圈,是权利归属于全体中国人民,将风景名胜区视为公共场所,由国家负责管理,一则保护生态,二则为来者提供方便;因为管理需要,可以在部分景区向来此的游人征收部分费用,但费用必须相当低廉,与社会平均收入相匹配;特殊地域内的人民,通过在管理框架内发展旅游产业获利。
然而,现实生活中,风景名胜区的权利却归属给了特殊地域的行政机构,划一个圈子就要收费,以前按景点收费,现在干脆改成套票,随便一张套票就是几百块;景区内的物品也就体现一个“贵”字,方便面这一类便宜的食品干脆找借口禁掉;想学外国驴友找个地方自个儿支帐蓬睡睡袋那是做白日梦,管理员非把你当“盲流”赶跑了不可。若干风景名胜区,哪里还是天开异境,哪里还算文化遗产,分明就是某些行政机关圈植的摇钱树,恨不能借来12级台风猛摇不止,恨不能参观者全部伸长脖子变成待宰的羔羊。
意大利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包括富士山在内的日本多数旅游景点是不收费的,即使部分历史文化古迹和世界文化遗产等景点实行收费制,但与日本人的收入相比,完全是象征性的;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数不胜数的博物馆几乎都是免费的;英国的公众场所全部免费开放,如很多公园和大的国家博物馆等。
列举以上种种,我只是想强调,如果承认风景名胜区的权利归属于广大人民群众,就必须保证在风景名胜区内居住、游玩不成为普通百姓难以承受的负担,不要让风景名胜区成为特定区域的行政机构宰人的钢刀、攫取的利器。发展旅游业,其真实内涵是依托旅游资源提供特色服务与产品,因而解决就业增加税收,而不是千方百计将旅游资源封闭起来,划一个圈子,造一道门槛,价高者进。如后者,就是从根本上否定风景名胜区的公共属性,否定其为公共场所。
每当听到一些景区公开招商、整体承包,以理想门票收入为底线,实行完完全全的商业化,我总觉得很痛心,归属于我们每个人的一份权利被这样被轻易剥夺了,很多人发现,去这片国土上的许许多魂牵梦系的地方停留几乎成为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网上流传有逃票攻略,为什么不呢?风景名胜区是公共场所,权利归属于我们所有人,如果相关消费远远超过了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如果去这些地方已事实性成为部分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公共场所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私人会所,正义的天平就转向了逃票。当不合理的高昂门票及相关消费吞噬了景区的公共属性,让我们堂堂正正地说:掠夺可耻,逃票光荣!
《条例》的最大缺漏就在于没有明文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权利归属,没有将归属权利结结实实地体现在管理细节上。
明确权利归属才能明确旅游产业的边界,是指依托旅游资源提供服务与产品,赤裸裸将旅游资源直接变成商品绝不是发展旅游产业,而是改变景区的公共属性、剥夺权利所有人的固有权利;为体现权利归属,国家应明确规定哪些风景名胜区免费开放,也应规定收费景区的收费上限,个人以为,参照中国百姓的收入水平,国内所有景区最高套票价格不得高于20元;景区同时应该为自助游者提供一切方便。
作为公共场所的风景名胜区应由国家以及地方财政资助维持营运,百分之百的商业化是错误的,仿佛一些本应该由公共财政供养的部门,反而巧借行政权力大肆收费并回馈财政,是粉墨到置,是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出了问题。
实际上,旅游消费下降了,旅游、参观的人多了,依托旅游资源出售服务与产品的生意才会兴旺,产业兴则吸纳就业能力与税收同时增加,于是财政更有能力保护风景名胜区,这才是真正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权利归属。公共场所的维持费用,与由此产生的诸如旅游产业收入,以及为公众提供休憩场所等边际效应是一个整体,是不能人为割裂的。纵然边际效应与维持费用不成比例,也只能由公共财政弥补欠缺而不是向公众转嫁负担。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组织一股强势力量,垄断中国的粮食供应,让大米卖到100块钱1斤也不难,任公众有钱就吃,没钱就饿死自然一本万利,但能不能这样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为什么公有的旅游资源,就可以由得某些行政机构圈划了,并事实性设定高消费标准,消费得起就进来,消费不起就永远不能进来呢?
前一篇:自给自足,好一种无奈,好一曲悲歌
后一篇:慎重对待粮油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