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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给自足,好一种无奈,好一曲悲歌

(2006-11-17 23:13:57)
分类: 世事评说
  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昨天拿到政府挂牌出让地块,5个月后可望动工,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据他们极不准确的算法,成本几乎只占周边楼盘的一半。(《东方早报》)http://news.sohu.com/20061116/n246414077.shtml
 
  看起来好美,仅仅是看起来而已。
 
  价格不是这么算的。其一,房子建成以前,还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不确定因素将在一定程度上抬高建筑成本;
 
  其二,集资建房者的成本所以能低下来,还因为参与者为自己建房子,没有计算,或者很少计算本身的人力成本,但人力成本是不能不算的;
 
  其三,个人集资建房类似于“炒楼花”,地都没影儿就交了钱,任何购房者肯这样平白无故将钱放在开发商那儿躺着,一样能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建房者与媒体都太乐观了,房价高,并不只高在开发商赚多了,还高在其它许多方面,而且真实成本也不是这样算的,反差不会这么大。
 
  集资建房是自给自足式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你能回到自给自足式的社会生活状态中吗?不计人力成本,自己在家里蒸馒头、榨豆浆也比外面便宜;自己买台缝纫机做衣服也比在商场里买便宜,还可以自己捏煤球,自己做信封等等。那么,自给自足怎么就被分工合作取代了呢?
 
  取代的原因一,分工合作促进了专业人士、专业集团出现,他们做的东西比多数人自己做得好,无论是馒头、是衣服、还是房子,专业人士、专业集团铆足了劲儿做房子,肯定比绝大多数非专业团体组合起来做得好;
 
  取代的原因二,分工合作的结果,专业人士、专业集团大规模制造出来的产品,价格往往不比自给自足做出来的高很多,甚至还要低一些,于是每个人乐于接受分工合作。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是人们对于分工合作的期望,也是分工合作能取代自给自足的原因,为什么,在住房领域,分工合作的结果体现不出这两点了呢?
 
  不是分工合作本身出了问题,分工合作本来是一种自由竟争形式,竟争才是分工合作的灵魂。分工合作不是依靠政策、政令强自推行的,实际上,遥远的从前,政策、政令真正保护的是自给自足,分工合作之所以基本取代自给自足,便是因为它的竟争优势无法阻挡。而现在,分工合作被种种客观因素限制,从一种自由竟争形式变成了僵化模式,变成了强加于人的僵化模式,还不时被填充进一些东西满足不同部门、人士的非正常利益,于是,分工合作的竟争优势消失殆尽,变成了不同部门、人士强行牟取暴利的工具。
 
  不要高估了集资建房的积极意义,如果本次集资建房真正能将房屋成本拉下来,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集资人共同看到一个行业的暴利,于是集资建房集团变成经营房地产业的股份制开发公司,如此而已,幸福了几百人,而市场房价不会跌,绝大多数公众依然要购买价位越来越高的房子。
 
  不要低估了集资建房的风险,非公司操作的资金使用模式,资金毫无安全保障,真正在一定程度上铺开,挤占、挪用,甚至席卷资金潜逃的事一定会发生。而且因为操作者不具备专业素质,操作失败、血本无归也是极为可能的。
 
  一个问题,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分工合作为什么会成为一些部门、人士牟取暴利的工具,究竟哪些原因使得分工合作成为了这些部门、人士牟取暴利的工具。有政策方面的原因吗?当然是有的,譬如援助性住房体系极端脆弱,乃至在一些地方不存在;譬如地方政府以地生财,通过压缩建房用地等手段狂炒地价;譬如税费成了无底洞等等。有市场方面的原因吗?也是有的,譬如监管乏力,形成事实性垄断等等。真正解决了这些问题,当分工合作还原成一种自由竟争形式,还原为公平、公正的市场框架体系内,所有人能参与的自由竟争形式,它必然在广阔层面上击败自给自足,于是多数公众才可能住进自己心仪又承受得起的房子里。这是破解中国房市困局的唯一正解。
 
  集资建房,其实风险与回报不成比例,即便在这样一种特定情况下,当分工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些部门、人士为牟取暴利而事实性强加于人的僵化模式,最理想的结果,要么是几百人幸福地住进远低于市价的房子里,要么是他们更加幸福地挤进暴利集团,如此而已。
 
  理想状态下,集资建房只可能因为一些人建造个性化住房的需要而存在,成本极可能高于分工合作。
 
  当公众将集资建房当做自救于房市,自救于一种被一些部门、人士为牟取暴利强加于人的僵化模式的最后手段,类似于所有人都被迫用处女膜证明自己没有卖淫,好一种无奈,好一曲悲歌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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