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事评说 |
广东省的人大代表要求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以打压房价,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之,媒体评论一边倒支持人大代表。个人以为,建设厅的做法谨慎合理。也可以说,房价为什么居高不下,有关代表与评论者完全没有号准脉。(《新京报》)http://news.sohu.com/20060924/n245500662.shtml
如今商场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同一品种的商品,个别品牌可能卖上万块,另一些品牌就只能卖几十块,而实际生产成本,却没有太大区别,要不要给每个品牌挂个小牌牌标示直接生产成本,然后按固定利润率统一上浮后出售呢?中国之所以要挣脱计划经济束缚转向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就是因为计划经济确实阻碍了经济发展,更不能令公众得到实惠。譬如公布房屋成本价,怎么公布?是公布具体房屋的建筑成本,还是摊销公司总费用后的房屋成本?随便改变一下企业的成本摊销方式,就可以让公布出来的成本价比现在的市场价还要高。让企业公布房屋成本价,最终结果是直接挑起企业间的数字造假大赛。
人大代表要求公布房屋成本价,无非是认为在住房这一种特殊商品上,不能出现暴利。但市场规律告诉我们,在完全开放的市场环境内,进入市场的大众化商品是不大可能出现暴利的,除非,有强大的干预力量进入市场,扭曲了市场走势。
干预力量可能来自于市场本身,比如一些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短期内人口大量猬集,于是消费需求高涨,房价飙升不可逆转。
干预力量更可能来自于市场外力量,比如政府有没有将住房看成公众生活必需品,有没有将保障市民有房可住当做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有没有提供足够的能满足市民生活要求的较低档次的廉租房给中低层市民,一方面做好社会保障,一方面缓解市场压力;有没有根据城市人口的膨胀情况规划足够地块供开发商使用,以避免住房成为过于稀缺的资源;有没有导入市场竟争力量,避免出现个别开发商垄断市场的局面。比如前段时间热炒的个人集资建房,其实是不应该断然否定的。还有,争对国内房价过高的现实,是否在考虑减免税费,或是对购房者实行税费返还呢?
市场外力量确实是很强大的,市场外力量甚至能平空制造市场恐慌。很现实的例子,我故乡湖北荆州市是地级市,历史名城,这几年来,房价没怎么涨,中档商品房至今还是几百块钱一平米,相邻的县级小市潜江,在政府强力干预下,短短两三年,房价涨了一倍多!
人大代表的建议立足于避免开发商牟取暴利,但开发商的行为同样受市场力量制约,不是他想牟取暴利就能够成功的,他必须有牟利的空间与可供倚仗的资格才能牟取到暴利,如果这一切来自于完全的、无法积极干预的市场供求关系,那也只好无奈接受,譬如北京的房价注定比武汉高。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一切来自于市场外力量的畸形干预,市场外力量有意推高房价并从中牟利。实际上,房产开发已经成为不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极不正常的结果,正是房价摆脱市场规律一路走高的根本原因。
不要试图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市场,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认真讨论现行住房政策,合理的就保留,不合理的要废止。住房是很特殊的商品,政府的第一目标是穷尽一切手段保障市民有房可住,保证不同社会群体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或个人意愿的不同住进完全市场化或者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质的房子里;政府将确保市场的完全开放,不同社会群体可能通过不同渠道进入开发市场;政府不会刻意使用过高的用地限制标准及税费标准抬高房价等等,应该保障的充分保障了,不应该干预市场的市场外力量撤离了,大众化房屋的价格自然就与经济、城市发展水平相切合了,哪里用得着使用计划经济手段干预呢?其实计划经济手段干预的结果,就是越管理越混乱。
不过,得承认,即便如此,暴利空间还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如果,某个开发商的房子建造得太有个性、太完美,能引得市民愿意花大价钱购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