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旅行日记 |
越来越喜欢香港。有不少好玩的,以前发现的。昨天晚上和几个女朋友一起喝酒也喝爽了。我们谈到如何让男人给我们买我们想要的礼物,大家都一致认为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先开始讲了一个倒霉玫瑰的故事。我有一对朋友非常浪漫,特别是丈夫,一个非常有名的IT精英,妻子也是在一家美国大公司里作工程师。俩人结婚一年的时候,丈夫决定浪漫一下,给妻子一个惊喜,买了999朵红玫瑰给她送到办公室。下午四点,丈夫估摸着玫瑰应该到了,实在按捺不住,就给老婆拨了电话:
“收到了吗?”他兴奋地问。
“你TM搞什么呀你!”只听电话那边他妻子气急败坏的声音,“你还敢来电话,自己过来看看你干的好事!”
他晕了,立刻赶到妻子办公室,发现前台有两只巨大塑料垃圾桶,上面写着“来太花会”几个字,里面全是已经搭拉着脑袋的红玫瑰。办公室主任正在对他妻子说,你赶快搬走,多难看。
从此以后,他们家永远不再买玫瑰。
我们一桌四个,其中一个法国人。听起来还是她比较行,能够暗箱操作,能够让未婚夫自己意识到买的订婚戒指不是她要的,并且在求婚之前买来她想要的。我们其它人都没有这个本事,我现在已经变成敲诈勒索,想要什么就没完没了,比如我现在写博客的笔记本电脑就是这么来的。我的另一个朋友说她的男朋友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一个冰箱。法国人笑喷了,说这种男友大概应该在地下室关一周禁闭。
在香港跟着同事rita到处吃大排档,好吃死了,在铜罗湾的sogo对面有个特别大的摊,叫津味,有炸肥肠,旁边还有个许留山,可以先吃咸的,再吃甜的,天天吃得肚圆。
我最喜欢的店是JOYCE,里面东西昂贵,但是实在太漂亮。这季的Alexander McQueen和Comme de Garcon 都非常好。 记得刚在纽约上班的时候,我们公司对过开了一家非常大的fendi店。有次吃中饭,我的同事说要去逛,我说不去,都买不起,有什么可看的。他却说,从小,他奶奶,一个德国老贵族就跟他说,不管是不是买得起,都要到最好的店去试衣服,也是一种欣赏和享受,不要因为买不起自卑,但是要避免总有一天买得起的时候不会挑东西。这是非常好的见解,我觉得。我逛joyce就是抱着这种心态去的。
香港还开了两家店,绝对要去的,特别是喜欢服装设计的。一个是Balenciaga,06秋冬这个牌子象个泡泡一样的裙子实在红的发紫,买不起试一下,也是种体验。还有一家是Martin Margiela. 这个设计师在全世界没几个店,他永远找闹市中的小街,不挂牌子,店面也非常特别,永远以平常不起眼的东西做装饰,衣服没有说明书大概不会穿,但是所有的设计师都会佩服他的原创的,结构的概念,对他来说,衣服首先是艺术品和他的社会评论,不是商品。
没逛够,就该回家了,昨天实在没法上网已经很有内疚感。今天在飞机上碰见一位博客的看官,没想到海关的官员也说一句,博写得不错,真天天更新吗?听了心里高兴, 所以今天再困也得把这篇贴上去了。
好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