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市调控政策已经进入逐步落实阶段,但是,数据打架的事情恐怕还是要时不时地忽悠我们一下。
新华社于8月15日发布消息说,最新调查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7月份同比上涨5.7%。在7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中,深圳以上涨13.6%排在第一位。发布这项调查数据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权威性容不得人打一点折扣。
从新华社的这则消息来看,显而易见,深圳的房价在7月份不仅涨了,而且涨幅很大,大到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一位。但是,如果据此就认定,深圳房价在7月份上涨了,似乎又有些问题。
据深圳媒体在大约5天前的报道,深圳房价开始下降了,7月份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每平方米9778万元,比6月份下跌1.7%。数据的来源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权威性同样容不得人打一点折扣。
一方说深圳房价涨了,而且涨幅很大,一方说深圳房价跌了,而且不只是涨幅下跌。双方都是我们眼中的权威部门,我们应该相信谁?
我估计,对于这种完全不同的结果,有关部门又会重复此前的一种说辞:因为统计口径不一样。比如,前者说的是同比,后者说的是环比.与去年比,深圳的房价涨了;与上月比,深圳的房价跌了.问题是,如果两种调查统计不同时公布各自的同比与环比结果,至少让人猛地一看觉得有些糊涂.我们说房价走势的时候,到底是应该看同比还是应该看环比?
这种近乎刻意制造的数据打架现象,判断深圳房价究竟算涨了还是算跌了固然不难,但更重要的是,当我们对房市调控成效进行评估的时候,面对截然不同的房价统计数据,究竟应该以哪一种为衡量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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