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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比媒介平台更硬核

(2016-05-09 19:19:15)
  关于互联网内容的投资风口,比较公认的一个说法是这样的:2013年是手游年,2014年是泛娱乐年,2015是年IP年,2016年的重点在于亚文化和网生内容。所以当下最火的商业细分领域网红,也越来越内容化,而自媒体则成为承载内容的媒介和平台。

  自媒体平台的优势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门槛低,任何人都可以搭建。而且从受众需求层面来看,现在对优质内容的期望远胜于媒介平台本身,你不管在微博在微信还是淘宝或者博客。所以这也是能够提供优质内容的自媒体得以胜出的原因。比如papi酱这个中戏导演系著名网红,通过自媒体,定位精准的短视频在微信、微博、和各大视频网站迅速积累了大批粉丝。再比如很多爱写点激进风格情感类文章的微信公众号,不少现在每篇文章的阅读数基本都在10万以上。这些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人就表示:“在我看来只有你让别人欲罢不能你才可能是网红,如果你的公众号或者微博这些内容输出并没有让人觉得不可或缺的话,那你应该就不算是一个网红了,那你只是一个媒体。所以在公众号里能被大家称之为网红的人会非常少。”

  这么看来,判断一个自媒体是不是能真正称得上网红应该有以下几个标准:自媒体要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对用户具有高粘度,与粉丝间高互动以及让用户有存在感(或者说是代入感)。所以说,当自媒体流量红利期过后,下一波的自媒体红利或许就发生在内容价值的深度挖掘上。

  国外和尚怎么敲钟呢?有这么个公式:一个美国网红=一个精良的talent+ stylist+ production +营销策划团队。美国的以往网红必须是多面手,负责所有的这些事情,就跟咱们的papi酱一样,单打独斗,大包大揽。但现在这些事项都可以交给专业的团队高效完成,是群体作战以及系统化造星模式

  如果拿网红经济、内容经济来对比前两年最火的O2O的话,那么也能看到一些隐患。当初滴滴他们当时做一个市场计划,他们做了个几百上千万级别的预算,但腾讯看了,告诉他们应该去想几个亿的投入,不要去想着几百几千万,这个量级太小了。这个事情反映出无论是滴滴背后的腾讯也好,还是快的背后的阿里巴巴也好,他们都把当时移动支付上的习惯培养出来了,他们愿意用十个亿的代价,用大量的补贴,让用户培养出新的行为习惯。但实际上,O2O 实际上并不是,也并不应该用补贴来建立市场的。

  回到内容创业呢,虽然说目前大部分评论家还没看到内容创业会出什么样的大问题,但也有人会担心哪天出来一个项目走错路,使后来所有的资本方都觉得这样走下去不对。前一阵子有个著名的内容类网站要上市,这个市值对于许多内容创业者又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假设那些所谓估值五千万、一个亿的项目,最后在故事、新三板上证明它不值这个钱,那么整个内容创业可能就会发生像多米诺骨牌般一张一张倒下的糟糕局面。另外,业内人士还担心内容创业会被人认为是营销公司。一般这种项目聊,都是说自己的号有多少多少粉了,估值多少多少,这些数据虽然重要,但投资方更关心有了这些粉丝,你以后想干嘛,你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如果一个号是靠营销策划来活的话,即使它最后能上市,估值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业内人士,其实不希望看到一个媒体或者公众号它的商业模式是为别人导流,它应该为自己导流,应该有自己的生意。

  同为内容类产品,网红到底算不算IP呢?现在很多人把网红看成IP,但两者之间不能轻易划等号。或许以后会有网红做出IP来,但至少现在市场上的网红不是IP,至少对于他们大部分来说,他们的周边目前还是卖不动的,而能不能卖周边是 IP 最基本的判断标准。举例子的话,国外的变形金刚、魔戒,才是好 IP,它们无论是电影、玩具、漫画还是小说,都卖得很好。回头看看国内,比如《爱情公寓》,它的周边卖得一塌糊涂,所以它只是个比较火的电视剧,收入还是得从广告里来。《万万没想到》等这些网剧很火,然后拍成电影票房也不错,但大概也就这样了,它依然没法卖周边。只有一个内容有了自己的”灵魂“,让粉丝对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产生了情感联系,愿意花 300 块、500 块的大价钱来买里面其实成本不是很高的的道具,才能称为一个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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