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案需磨 -- 侦破六二五七列车谋杀案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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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他们开的是一辆中吉普,把房产段负责保卫的两名公安人员也带上了。一行六人,追上那辆长途车,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要抓的那个邱某。经过简单的讯问,司机说是有这么个黑黑的,个子不高的青年人上车,但中间已经在一个叫背阴林子的地方下车了。下车的时间,也就在警察赶上他们的二十分钟之前。还有几位乘客也证明确是如此。
这条路并无可行汽车的较大岔道,老丁留下两名公安人员就地设卡,对随后来车进行拦截检查,以免邱某搭后面的来车逃跑。另外四人则赶紧乘车往回返。他们回到那个叫做背阴林子的路口,发现那里是个十分荒凉的地方,周围林木茂密,一条岔路通向附近的背阴林场。
六二年的东北和今天相比更加原生态,这对追踪案犯来说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一件好事。
说好,因为人少车少,这条路上十分冷清,背阴林子是个林场,会在此地下车的人极少,所以,发现人迹,便很可能是案犯。
说不好,周围都是遮天蔽日的老林子,一个人真往里头一钻,十分不好查。而且通讯手段落后,想给后方打个电话求援都不大可能。
分头搜山?
就这么几个人肯定不是好主意。
对此,公安人员是有教训的。1948年,惯匪于毛子在哈尔滨绑架了茂盛木行的少东家,胡家报案后与公安人员共同设局诱绑匪交易。不料于毛子十分狡诈,中间发觉有疑,立即率领绑匪分道而逃,公安人员在大雾中轻易分兵追击,结果一名侦查员孤身搜查时被藏在暗处的于毛子一枪击中头部,当即牺牲。等周围搜索人员闻讯赶来,于毛子已经不见踪影,连其他几个绑匪也乘机逃掉了。又经过一个月的追击,才在阿城抓到了于毛子。
当时老丁还没有进入公安系统,但这个教训曾在公安工作训练班被反复提及,让他印象十分深刻,使他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重蹈覆辙。追了两年的案子,居然案犯就在自己身边,而且还给追丢了,非常令人恼火。他回忆说这时反复提醒自己的就是两个字:冷静,冷静,冷静。
他判断,对方最大的可能是奔了背阴林场,说不定那里有他可以投靠的亲友。但如果是这样,倒是不着急去追,因为这是个死胡同,对方一旦逃进去,等于自入死地,早晚能把他抓到。首先要做的,是确认他有没有去别的方向。
从侦破来说,此时肯定是争分夺秒,一旦被案犯脱逃,此后再抓便如大海捞针。但不冷静地急于行动,追错了方向,无异于纵敌归海。这对矛盾非常难以解决。
老丁和老邹商议之后,决定马上在背阴林子路口就地勘查。
当时已经过了积雪季节,而且几天没有下雨,现场几乎不可能存在什么痕迹,但对方既然在这里下车,便有可能留下印记。
不愧姜是老的辣,勘查只进行了几分钟,老邹便发现了一点有价值的痕迹。他注意到路边有个积水坑,已经基本干了,只在边缘还有一点潮湿,而就在水坑的边上,有半个皮鞋的鞋印。
林场的工人,是不大可能穿皮鞋的,所以这枚足迹颇为可疑。
问题是,它指的方向既不是向前,也不是向后,也不是朝着林场,而是朝向岔路对面的树林子,那边,根本就没有路啊。
我就寻思了,老丁说,他这是在原地打转呢,还是在这儿等人呢?
都不象啊。
钻老林子了?邱某是仓促出逃,毫无准备,钻进去他不怕被狼给吃了吗?
那么,这个邱某是不是真正的案犯呢?
事实证明老邹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这个邱某正是杀害莲妹的凶手。
邱某,时年二十八岁,六零年在南岔第三线桥队工作过,已婚,六一年调入哈尔滨路局工务段,后再调入房产段当瓦工。因为发案时已经离开南岔而没有列入侦查范围。此人其貌不扬,工作上又十分稀松,但社会关系十分复杂,此后查出他曾诱骗一名外地女子卖到绥化山里,给盲流作老婆,这次莲妹的命运,本来也可能与这个女子相同。
那么,他又是怎么冒充起韩书记来了呢?
最初,他还真没有杀人的想法。邱某作为工务段的工作人员,经常会到路局下属各处单位。一次回南岔,他偶然发现有一封寄给韩书记的死信(因为韩已经调走)丢在信箱里,便动了心。
他是觉得这信挺厚的,怀疑里面有粮票和钱,于是悄悄把它取走,想占点儿小便宜。但是,人的想法是会变的。
[待续]
这条路并无可行汽车的较大岔道,老丁留下两名公安人员就地设卡,对随后来车进行拦截检查,以免邱某搭后面的来车逃跑。另外四人则赶紧乘车往回返。他们回到那个叫做背阴林子的路口,发现那里是个十分荒凉的地方,周围林木茂密,一条岔路通向附近的背阴林场。
六二年的东北和今天相比更加原生态,这对追踪案犯来说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一件好事。
说好,因为人少车少,这条路上十分冷清,背阴林子是个林场,会在此地下车的人极少,所以,发现人迹,便很可能是案犯。
说不好,周围都是遮天蔽日的老林子,一个人真往里头一钻,十分不好查。而且通讯手段落后,想给后方打个电话求援都不大可能。
分头搜山?
就这么几个人肯定不是好主意。
对此,公安人员是有教训的。1948年,惯匪于毛子在哈尔滨绑架了茂盛木行的少东家,胡家报案后与公安人员共同设局诱绑匪交易。不料于毛子十分狡诈,中间发觉有疑,立即率领绑匪分道而逃,公安人员在大雾中轻易分兵追击,结果一名侦查员孤身搜查时被藏在暗处的于毛子一枪击中头部,当即牺牲。等周围搜索人员闻讯赶来,于毛子已经不见踪影,连其他几个绑匪也乘机逃掉了。又经过一个月的追击,才在阿城抓到了于毛子。
当时老丁还没有进入公安系统,但这个教训曾在公安工作训练班被反复提及,让他印象十分深刻,使他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重蹈覆辙。追了两年的案子,居然案犯就在自己身边,而且还给追丢了,非常令人恼火。他回忆说这时反复提醒自己的就是两个字:冷静,冷静,冷静。
他判断,对方最大的可能是奔了背阴林场,说不定那里有他可以投靠的亲友。但如果是这样,倒是不着急去追,因为这是个死胡同,对方一旦逃进去,等于自入死地,早晚能把他抓到。首先要做的,是确认他有没有去别的方向。
从侦破来说,此时肯定是争分夺秒,一旦被案犯脱逃,此后再抓便如大海捞针。但不冷静地急于行动,追错了方向,无异于纵敌归海。这对矛盾非常难以解决。
老丁和老邹商议之后,决定马上在背阴林子路口就地勘查。
当时已经过了积雪季节,而且几天没有下雨,现场几乎不可能存在什么痕迹,但对方既然在这里下车,便有可能留下印记。
不愧姜是老的辣,勘查只进行了几分钟,老邹便发现了一点有价值的痕迹。他注意到路边有个积水坑,已经基本干了,只在边缘还有一点潮湿,而就在水坑的边上,有半个皮鞋的鞋印。
林场的工人,是不大可能穿皮鞋的,所以这枚足迹颇为可疑。
问题是,它指的方向既不是向前,也不是向后,也不是朝着林场,而是朝向岔路对面的树林子,那边,根本就没有路啊。
我就寻思了,老丁说,他这是在原地打转呢,还是在这儿等人呢?
都不象啊。
钻老林子了?邱某是仓促出逃,毫无准备,钻进去他不怕被狼给吃了吗?
那么,这个邱某是不是真正的案犯呢?
事实证明老邹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这个邱某正是杀害莲妹的凶手。
邱某,时年二十八岁,六零年在南岔第三线桥队工作过,已婚,六一年调入哈尔滨路局工务段,后再调入房产段当瓦工。因为发案时已经离开南岔而没有列入侦查范围。此人其貌不扬,工作上又十分稀松,但社会关系十分复杂,此后查出他曾诱骗一名外地女子卖到绥化山里,给盲流作老婆,这次莲妹的命运,本来也可能与这个女子相同。
那么,他又是怎么冒充起韩书记来了呢?
最初,他还真没有杀人的想法。邱某作为工务段的工作人员,经常会到路局下属各处单位。一次回南岔,他偶然发现有一封寄给韩书记的死信(因为韩已经调走)丢在信箱里,便动了心。
他是觉得这信挺厚的,怀疑里面有粮票和钱,于是悄悄把它取走,想占点儿小便宜。但是,人的想法是会变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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