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清晨多少有些凉爽,趁着人少,7点半出门,走路去电视台上班。我的行为在许多同事眼里,是件很疯狂的事,因为他们更喜欢晚睡晚起,而我似乎没有这种命,每天睡够六到八个小时,就会自然醒。
清晨有清晨的好,黄昏有黄昏的妙。以往是中午两点上班,在被空调包裹的单位一直厮杀到晚上11点,再踩着星星坐车回家,那一刻往往归心似箭,全然忘记了窗外的风景。现在可好,清晨的风,微风撩起的树梢以及背着书包在路边行走的孩子,都一一落入眼帘。那时心里总有种喜欢和希望。
走在这条树荫遮蔽的路上,觉得人也年轻了几许,有时甚至会禁不住伸出胳膊,甩上几下。
边听广播边走路,那感觉又像回到了在人大读书的那个年代。有些时候,收音机里的声音似乎成了陪衬,有意无意唤起心底那一抹陈迹太久的心事;有些时候,收音机里传递出的新闻信息,再加上对此信息进行的延展性思考,会成为我当天新闻的重头。
最开心的是端午节那天。走在路上,不免有些惆怅,觉得这天过节,我和伟哥都没有想起要买个粽子,以慰藉想家的心。于是,突然想起,趁着头脑清醒,编个短信给朋友,好让他们一乐。
原文是:祝端午节愉快!凭此短信可以到北京动物园熊猫馆拍摄儿童艺术照,或到猴山免费领取粽子一串。
呵呵,还真有回应的,一位老兄准备当天晚上去猴山领粽子。虽然知道对方不会当真,但如此回复,还是让我心中一乐。
经过三周,每周两到三天的暴走,每次60多分钟,4.8公里,我的体重并没有减轻,只是身体更加瓷实了,也好,坚持一下,最起码心情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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