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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该实行“路口塞车自动罚”

(2006-08-08 00:12:17)

今天下午六点多,在西四环开完一个会往位于建国门附近的公司赶,西长安街一路畅通,直到过了天安门。从东方广场到国际饭店这段平时三分钟的车程堵得和鬼一样竟然足足嘎悠了四十五分钟!

 

北京的拥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两年前我就曾开玩笑说国航应该开通国贸至亚运村的航线,弄不好就是国航全国最赚钱的航线。堵车的原因有很多,有路的因素也有车的因素,有交管的事也有司机的事,有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有智力层面的问题。

 

其中智力层面最有代表性的一个问题就是:看见路口堵车,明明知道自己过不去,还非得把车堆(读三声)上去,仿佛不那样弄得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走不了自己就吃了大亏。这种宁肯让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的人利益受损也不能感觉让别人占了便宜的心态我觉得是一个温饱边缘社会的陋习;政府都说了我们已经步入了小康,小康社会我们好像应该有小康人的表现才对。

 

因此我建议:只要十字路口出现赛车,甭管绿灯朝哪边亮,车往哪边开,只要是堵在信号灯以外、十字交汇点区域的车辆只要抓住一律重罚(譬如罚款500元),除非你有医院开出的弱智证明。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求司机在路口不光要看红绿灯,还要行使一个正常智力水平的成人完全有能力行使的基本判断,那就是我是否能够在绿灯结束之前顺利通过路口。如果不能,即使是绿灯,我也应该多等一下。多等一个绿灯总比把所有人都塞在一个路口二十分钟于人于己都更合适。

 

据说,上海已经实行了我上面提到的这种规定,希望北京也能尽快实行。

 

在城市交通治理方面,通常可以有两个思路。一个是我们以前所习惯的思路,那就是派出更多的交警维持秩序,可是往往交警人为控制红绿灯的路口比别的地方还堵。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但这其实是一种劳民伤财的做法,无谓地占用了纳税人过多的税金。还有另一种思路,就是加重惩罚力度,把罚金大幅度提高,你侥幸十次让我抓住你一次就会让你留下深刻的记忆。这是一种效率更高的治理思路。

 

其实,这种思路不仅仅适用于交通管理,也适用于很多其它的方面,譬如传媒内容审查,譬如税收。你当然可以寄希望于不被抓住,但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回到北京的交通,出来混,赶上堵车,不一定按时“还”得了。 但是对于制造城市拥堵的极少数人来说,希望你要么认罚“还”债(耽误所有无辜司机时间的债),要么假如真的分不清十字路口该不该往前开你就别出来“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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