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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式恋爱

(2009-08-14 06:38:45)
标签:

情感

两性

爱情

家庭

婚姻

分类: 随笔杂文

马拉松式恋爱

 

现代社会,恋爱是婚姻的序曲,是保证婚姻幸福美满的必要前提。所以,大多数男女都要经过相识、了解、相恋,之后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往往因人而异,很多时候,受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双方分属两地,父母反对,没有房子,结婚的其它条件尚未具备等。更多时候,却是受制于个人的一些主观想法。比如,认为双方还需进一步互相了解,对婚姻存在潜在的恐惧感,痴迷于恋爱的感觉不愿意过早结束等。

男女间的了解的确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足够的时间,可以使双方都能充分展示自身的优点,充分暴露自身的缺点,并通过发生的一些典型事例,对对方做出综合分析,得出尽可能准确的结论。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说得就是这个道理。但是这种了解并非总是和时间成正比,并不是说恋爱时间越长越好。马拉松式的恋爱,其实有利也有弊。好处自然是有利于彼此充分了解,坏处是容易导致缺点放大或无疾而终的结局。

人是一种有复杂思想、能主动思考的动物,往往也正因如此,在看待客观事物时,往往会不知不觉地带上浓厚的主观色彩。热恋中的男女,因为两情相悦激情所致,很容易陷入爱情迷魂阵,感觉对方身上的一切都是优点,都那么令人喜爱和迷恋。就如一个搞笑的顺口溜说的那样:只要爱情在,瘸子跑的快;麻子放光彩,罗锅也够帅。男人会说:“宝贝,你骂人的样子真可爱。”女人会说:“亲爱,你吸烟的表情很深沉。”这一般并不是两个人在互相吹捧说瞎话,而是发自内心的感觉。可一旦激情过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等到日子久了,可以毫不避讳地在对方面前挖鼻孔、剔牙齿、搔腋窝、放屁,刻意放大对方缺点,挑剔对方不是的阶段就到来了。这个时候,双方往往不仅都会忘掉此前的甜言蜜语,转而不时地恶语相加批评对方,严重的时候,还会因为屁大一点儿的事情爆发各种矛盾冲突。当矛盾继而又被主观放大,很多时候,会导致不欢而散。即便不是这样,长时间的恋爱征途,也容易导致激情渐渐丧失,甚至产生厌烦心理。当两个人都无法再提起兴趣,一场原本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销声匿迹无疾而终了。

婚姻中类似的阶段同样也有,只是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加以方方面面的因素,使得分手的成本变得很高,许多人一般便不会再轻言“离婚”二字了。恋爱中爱得死去活来,婚姻中恨得咬牙切齿,这样的例子几乎随处可见不胜枚举。而一旦度过了审美疲劳,相互不满,彼此厌恶,甚至危机重重等“必经”阶段,经过共同生活的磨合,逐渐能够客观地看待对方,冷静地认识和处理事物,以后的日子也就逐渐归于太平了。不但如此,有时候,还会产生日久弥新的喜人效果呢。马拉松式的恋爱,很容易将这个本是婚姻内的过程前置到恋爱中去。恋爱过程中分手的成本较低,假如还没有过“实质性”的行为,充其量也就是浪费了些宝贵时间而已,所以,相对而言更容易导致分手。这是马拉松式恋爱最大的一个弊端。

马拉松式恋爱虽然存在弊端,但相对时下盛行的所谓“闪婚”,还是要可靠得多,至少风险系数就不是同一个数量级的。“闪婚”支持者所说的“不在于时间长短,在于在正确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从理论上说毫无问题,但是具体实施起来,实在是太不具备可操作性。谁能保证那一定就是“正确时间”和“正确的人”呢?与其说是自以为是,不如说是铤而走险;与其说是前卫开放,不如说是拿婚姻当儿戏。当然,无知者无畏。到头来谁吃亏后悔,谁自己知道。

依据博主的实践经验,恋爱的时间最好不少于一年,不多于三年,具体情况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比如两人同在一个办公室,终日朝夕相处,那就没必要非把战线拉得像抗日战争那么长不可。如果平日相处机会不是很多,则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以便更充分地彼此了解。最关键的,要真正考量出一个人,还需要些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事件。人都是善于伪装的,这是一种保护自身的原始本能,唯有在大是大非面前或非常的时刻,才能暴露出本来的自己。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日子,通常很难识得一个人的庐山真面目,除非这个人太率真或是太傻了。

举个例子:假设你跟恋人都是中学教师,发生大地震时,如果你们都不约而同大喊一声:“同学们,我先跑了!”抛开学生第一个逃出教室,你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否则,就不是。

注:本文及本博所有文字,除特殊说明外,均系博主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用于商业用途请留言E-Mail或QQ(965442201)告知本人。谢谢!

2009-8-13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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