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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有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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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业的“8848”

(2005-12-29 16:38:43)
分类: 初做律师
   我曾不止一次地在文中谈到,律师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律师是企业灵魂的工程师,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法律原本就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律师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既要用法律的原则和规定来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交往中的关系,同时也要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指导、影响、改善法律调节以外的社会关系,这也就是律师与警察、法官、检察官、法学家的区别,律师是现实生活中普遍的社会关系调节者,律师的活动不仅仅表现在执法和司法活动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上,更要表现在参政、议政,参与立法活动和行业规范的制定等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中去。
   由于传统和习惯中把律师的服务与打官司等同起来,似乎找律师就一定得打官司,虽然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有关商业活动中律师介入的非诉讼事务越来越多,非诉业务成了律师高收入领域,但是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对律师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诉讼上,表现为律师的大量的业务还停留在诉讼领域,律师服务的品质和品位和社会价值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所以律师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紧要的任务就是培育市场、培训客户,改变他们对律师原有的认识。对此商业服务行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认识到服务的最高的境界就是培训消费者,但是在律师行业中大多数人都还处于律师牌换饭吃的局面,不愿意为社会和客户提供培训服务,根本的原因是认识不到位。所以目前律师生存的艰难,不完全在于市场竞争和不认同,而是律师没有积极寻找和采取让市场和客户认同的方法和行动。
有关此话题,笔者在《穷律师、富律师》一文中已经有详细的阐述,在最近的《律师是企业灵魂的创造者》一文也有阐述,在此就不再重复,下面还是举案例来说明。
前不久,朋友让我帮助起草一份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公司是最简单的二人公司,其中一方股份占80%,一方股份为20%。如果此类公司按工商局提供的现成章程或文件版本,或者中介公司做的公司设立文件,虽然能达到公司设立的目的,但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遇到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尤其是如果按照投资比例设定双立的表决权的话,显然最后公司就成了一方的私人领地了。
    二人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也是最复杂的公司,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不欢而散,亲朋好友最后都反目成仇。对此类公司首先得对当事人说清楚几点:
一、二人公司就是人合公司,其双方合契程度不亚于婚姻中夫妻双方,所以你们两二人必须有一个基本判断,是不是适合合作,在漫长而复杂的合作过程中能不能做到,求大同、存小异,如果双方仅仅是为利益而来,建议放弃合作。
二、此类公司不可以按投资比例设立表决权,只能按一人一票设定表决权,重大事项以以一致通过为表决通过,任何一方不能独端行事,这就是人合。
三、除了公司章程列举的表决事项外,其它事项由必须授树立具体负责经营管理的人全权处理,另一方有权监督和查帐。
四、由于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会可以以签署文件的方式进行,一方以文件的形式提出提议或方案,另一方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进行表决。
五、鉴于人合公司的特殊性,如果章程所列事项双方意见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任何一方在提出解散公司,双方在三至六个月内不能形成统一意见,则公司自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强制清算。
六、另外对公司财务授权、人事权等都要在章程或者出资协议予以明确,双方按说好了的去做。
    以上内容都是公司法以及书上没有的,并且允许投资人自由商定的部分,作为律师无论是哪一方委托的都要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从中立的立场起草好有关公司设立的章程、协议、规则等文件。
另外对三人公司、四人公司、五人公司,十人以下的公司、十人以上的公司等根据人数、股东、出资比例和方式的不同,都会有不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这些都是公司无法解决的细节,就必须由律师来帮助完善,如果能把小公司做好了,大公司的文件就更容易做。
   公司设立过程中,律师首先做的就是帮助当事人确定权利的来源,然后进行权利的分配,首先是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权利分配,然后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的权利分配,最后还要设定权利的动态运行流程,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效的循环体系,否则权利一旦被截流必然会出问题。
   再者就要确定授权,明确被授权人的权限和职责,根据授权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监督机制等。
然后还要根据业务的特点帮助公司设定业务流程,切割业务流程,建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点,力求要明确到特定的岗位特定的人,执行、管理、监督都必须在一个流程中得以实现和完成等等。
   所有的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都必须既要有内容又要形式,每个人都要按预告设定好的权限和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与职能。其中需要律师进行创造性的构思和构想的内容真是太多了,但是由于大多数的当事人因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随便设立公司、最后随便破坏关系、随便解散公司。如果律师不能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培训和指导,就始终得不到这一部分顾客和服务。
这仅仅是公司业务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公司业务也是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小部分,所以说律师业务的空间和潜力是无穷的,只是中国的律师到现在还没真正认识到怎么样把潜在市场变成现实的服务。
现在中国有十多万的律师,如果每人每年培训100人,一年下来就是1000多万人,这一千万人如果有10%成为我们的客户,就是100万人,平均每人给律师业带来1000元的收费,哪就是10亿元的收入,这是多么可观的数字,可惜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开始,甚至连起码的认识都没有。
中国律师业的最高境界,就是培养和造就我们律师业发展需要的客户和服务,这就是中国律师一个行业的“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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