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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广播,交通台说有个人在王府井抢劫银行开车撞死8个人。(是8个人吧?瞧我这记性!)法院判决枪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撞死的那些人的家属们很有意见,因为撞人的那个人没有赔偿能力,而家属索赔100万。我听到有个大妈的声音在收音机里说:“就这么毙啦?这也太便宜他了。”
我正琢磨着像我这种也没有赔偿能力的人如果突然也需要赔人多少多少钱我该怎么办,我就追尾了。Damn!我总是这样,车速只要低于时速40公里不定什么时候就出事。这次依然是二挡,时速大约10公里,比骑自行车还慢的速度,撞上了一辆奥迪A4。
开奥迪A4的是个牙齿黑黑的胖女人。她一定要去她指定的修理厂而不是我的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这样就会有差价,而她的目的就是让我支付差价。她一会儿说今天就修,一会儿又说明天。我等她拿定了主意。明天再说啦。
我几乎不出门,一出门就有事情发生。谁能帮我查查皇历,是不是不宜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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