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给外地的女友Y打电话。其实不算在夜里,我早就不会在夜里给人打电话了,我没有什么话需要在深夜里讲。我不是往她的家打,她也在外地,住在酒店里。那个城市,对于她,对于我,都是外地。
我在电话里仔细问她一个包包的样子。
说来有点绕口。我成都的女友Q到Y所在的城市出差,我托Y给我买个可以配冬衣的编织包,然后让Q带回来。我不直接托Q买,因为她很可能给我买个红包回来,那是她热爱的别无它选的色彩。Y买了,然后和Q一起到了另一个城市度周末。我打电话的时候,Q已经在飞回成都的路上,我的包包也在她的行囊里;而Y还留在那个城市里,在酒店里接我的电话。
我想问,那个城市现在是不是很冷?我还想问,那个城市的菜是不是很难吃,跟我说的一样?但我其实一点都不想问这两个问题,就想在一个长途电话单纯地谈一个包包的问题。
Y说,麻布质地的,就是纯粹的麻布;上面是同色系的珠片绕成的图案;Y说,跟上次陪你买的那个包差不多大;Y说,就你说的那个价,硬买下来了;Y说,配黑色或咖啡色衣服最合适……
放下电话我咬着指甲想了想:Y,比我能干多了,买个东西就是个东西。Q,比我能干多了,最近打麻将只赢不输。P,也比我能干多了,那天我因为嘴上有泡不好拍照,P掏出个不知什么东西往我嘴上一涂一抹,那个泡一下子就几乎看不见了……我挨着把我的女友们想了个遍,想的都是非常琐细的东西,比如谁总是习惯帮我理一下围巾,谁在饭桌上眼明手快捏住我即将浸到盘子里去的拖袖,谁在我辣得倒吸冷气的时候,跑出去给我买了一块雪糕……
感情这东西,就是在一块混出来的。Y还在成都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她每天到我单位和我一起吃饭。与其说她找我玩,不如说她知道我讨厌一个人吃饭,是来陪我的。那时,中午十一点过,她来了,推门,问:“今天我们吃什么呢?”是啊,吃什么呢,真犯愁。我们挨着把单位周围一家家小馆子吃了个遍。饭后我们通常瞎逛一圈,看看附近花鸟市场的猫、狗、鱼、花什么的,她看见小猫总是搓着手欢喜地叫,我在一边说,叫什么叫,不许买啊。我们也看看周围的小店,我说,耶,这条围巾还不错哦,Y上去捏捏,说,颜色可以,质地差了,走啦,不买。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说话,到了下午上班时间,她走,我回去上班。Y离开成都的时候,嘟囔了一句:“以后中午谁陪你吃饭啊?”差点把我惹哭了。
就是说,以后不容易混在一起了。
能在一起混,就是天赐的缘分,就是好,就是幸福。那天,冬天里的太阳天,一女友和我喝茶,遐想今后的好时光,说,如果将来有了什么又有了什么甚至还能有什么,多好啊。她比我能干,但我比她清醒。我说,现在,太阳晒着,我们还没老,还能长发披肩,还能有腰身穿一条妖娆的蕾丝长裙,还能没事坐在这里想入非非,身上哪里都还不痛不痒的,我们还能在一起混,就是最好的时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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