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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媒体披露说,北京将建60个区域商业中心,以解决新建居住区居民购物消费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北京在郊区兴建了大量新的居住区,城市版图年年在扩张,但迁到外面居住的人无不为配套设施的匮乏所困扰。原因是开发商建房先紧着好卖的住宅卖和建,规划中配套要建的商业等设施,则能拖则拖,或者是谁给钱卖给谁,洗浴中心、歌舞厅、网吧等高利润行业谁能挣钱谁就开,谁爱经营啥就经营啥。
商业公建配套占压大量的资金,所以开发商对它们不“感冒”;另一方面,国内的开发商普遍缺少商业房地产的操作经验,即便建起来了,到头来也是经营不起来。而这不单是指居住区的商业配套,市里的大型公建项目更是如此。
9月份六部委共同下发的171号文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亮出红灯。严控外资涉足国内房地产,对于早已过热的住宅市场来说,无疑是加上一道保险,但对于商业房地产来说,则肯定是雪上加霜。据了解,171文件出台仅一个多月,对写字楼和商业地产项目的影响已经逐渐显现。有知名境外投资机构在文件下发次日,即授令停止一切在华的地产项目投资,而其意向洽商的项目,几乎是清一色的商业、写字楼、酒店于一体的公建综合体。
国内房地产开发商大部分属于急功近利售卖型投资模式,对于公建类物业投资普遍缺乏兴趣;而境外进入地产的投资多为基金,以长期持有为主要特征。从另一角度看,国内的开发商的建房品质已经不低,但管理和经营物业相对欠缺经验;而外资投资一般是基金捆绑专业管理运营机构进入,对物业长久运营收益保障尤其在行。从长短利弊来看,内资和外资应该是各有所长,外资对于公建商业类地产项目情有独钟,正好可以弥补在公建和配套方面内资的相对不足。
更有意义的是,外资投资商业、写字楼类物业,并提供国际化标准的运营管理,可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使物业使用人得到应有的、更好的服务。如此,商业物业的城市社会价值也才会更好的体现。
由于开发商蚕食城市土地的能力过强,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城市市内可用于居住开发的土地已在短短十年之间被掠夺干净,余下的基本属于公建综合体规划项目。而这样的项目绝对需要有“大开发”意识和资本雄厚的投资介入,需要有商业房地产运营经验的投资者介入策划并操盘。否则的话,这个城市还会有更多的“大都会街”、巨库、第五大道这些与这个城市不和谐的建筑垃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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