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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堵在进退两难的十字路口——部分开发商谈“九部委意见”
(2006-06-15 16:03:55)
作者:《楼市》58期
“九部委意见”虽是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全面施针”,然而业界一致认为,开发商无疑成为了本次调控的“排头兵”。大多缄口不言的开发商有哪些无奈?闭门痛思对策的开发商意欲如何应对市场?部分开发商对本刊的“内心表白”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群体的心声。政策制定者与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也许才刚刚开始,这也为新政之后市谜局平添了诸多悬疑。方明理:湘江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对“九部委意见”有四点疑问
宏观调控,抑制房价保护老百姓利益,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但若仅出台一些急功近利但没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再多再严厉也难以达到宏观调控的长期目标。如果说一段时间内有效,那也会以损害市场经济的机制和大众的长远利益为沉重代价。此次九部委出台的规定,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我主要谈谈心中的疑问。
首先,横向比较一下,去年关于普通住房的面积规定是140平方米,今年又变成了90平方米;去年要求购房之后未满“2年”再转手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今年又变成了“5年”;已经批准的土地若达不到新规定,必须重新调整,等等。这些做法如何体现政策的连续性、权威性?朝令夕改,如何取信于民?如何体现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
其次,房地产需求极具个性化,小户型有很大的市场,开发商也能看见,很多公司已经根据市场情况作出决策。但每个项目的小户型住房应占多大比重,以多少面积最为适宜,有必要由政府出台一个“一刀切”的规定吗?
再次,“国六条”规定“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是细则之中对这一规定的具体措施却体现得并不多,反而是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将会使二级市场受到严重打击。
最后,细则中关于“限地价、限套型、限房价,招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规定,需要再细化几个问题,否则不具可操作性。如何限价?如何确定招标标准,保证住房质量?与经济适用房的关系如何处理?
周志荣: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产品本应跟着需求走 新政却让需求跟着产品走
在市场经济时代,产品应该跟着市场走,而不是市场跟着产品走。目前,市场上大户型住房较多,是因为有这样的需求。而随着大户型需求的逐渐饱和,开发商也会根据市场进行调整,他们不可能生产卖不出去的商品。
但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以上”的规定,只是单方面改变供应,会让未来市场产品的供应形式过于单一,而需求是否会跟着供应的改变而改变呢?潜在风险不得不考虑。一不小心,就会矫枉过正。而这一规定对既有的大户型产品却是一个利好,在新增供应减少的情况下,现有大户型产品便有涨价的空间。
而从另一角度看,9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住房最受投资者欢迎。大量的住房依旧会被投资者买走,而普通老百姓依然买不到房,房价同样会被抬升。从全球看,不动产投资也是最健康、最稳定的,而国家的政策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投资,否则就不会有房地产租赁市场,二手房市场也会大大缩小。
刘新虎:北京太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政策应体现公平合理 同时应大力支持二三级市场
大力发展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是宏观调控的方向,而每一个项目的户型比例则属于微观层面。政府应厘清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用一个行政规定每个项目的户型之比,是不顾实际情况的一种行为。
我认为,尤其是对已经批准但不符合新政策的项目而言,政策执行将会给项目带来严重的影响。试想,一个已经定位于高档住宅的百万平方米项目,若都建成70%以上90平方米的小户型,那么其密度将有多高,其社区环境、社区配套将会呈现什么样的变化?市场风险又有多大?而这些风险,难道都应该由开发商一力承担吗?
新政策出台,相当于给既有大户型高档项目一大利好,但对于前面所述的部分项目,却有太多的负面影响,对于同处在市场当中的开发商来说,有失公平。
同时,我认为政府的政策不应只注重打压一级市场,而让其在市场经济规律之下多一些自由发展空间,应大力发展二三级市场,把几个市场都盘活起来,才能形成良好的循环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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