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原野也是天堂
——看《原野》有感
解玺璋
陈薪伊导演的《原野》在国家大剧院上演。大幕拉开,我们看到舞台上是取代了“黑林子”的大片的芦苇,灯光和布景以“之”字型的线条把舞台分割成明显的两个区域,左上方是仇虎吟唱着那支《妓女告状》的曲子走来;右下方是金子与大星在调情和话别,一边走来了她的婆婆、死对头焦母。
这个布景的深刻含义也许只有在故事将要结束时才能显现出来,在音乐的作用下,它不仅营造了一种抒情的、诗意的气氛,而且,还传达了导演对于该剧主题的解读。我们注意到,仇虎和金子经过一夜的奔波,终于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听到了象征着生的希望的火车的声音,这时,仇虎却选择了死。在这个“之”字型的左上方,他迎着呼啸而来的火车,张开了双臂,仿佛不是去赴死,而是在迎接新生;右下方是茫然不知所措的金子……
仇虎为什么要选择死呢?曹禺自然给出了仇虎不得不死的理由,但他的死法却包含了导演在现实语境下的思考。仇虎固然是一个复仇者,用他的话说,他的身上负载着“仇门两代的冤仇”。为了霸占仇家的田产,焦阎王设下圈套,害死了他的父亲和妹妹,并打断他的一条腿,将他送进了监狱,焦阎王的儿子焦大星还娶了他的女人花金子。家破人亡使他痛心疾首,而妹妹在窑子里的惨死,更在他的心底埋下了刻骨的仇恨。有仇不报非君子,但仇虎的复仇却被曹禺赋予了更深的含义。
事实上,10年之后,当仇虎回到焦家的时候,复仇的对象焦阎王早已经死了。失去了对象的复仇,也就失去了复仇的合理性与神圣感。但仇虎却不能不杀了大星。否则,他根本无法从伦常和道义的重压下解脱出来,他一辈子都要背着父仇乃至家仇未报的自责。但他没有想到,杀死焦大星便冒犯了“杀人偿命”的天理和人间信条,他因此陷身于“黑林子”一样的网罗之中。这显然是个双重的网罗,一重来自外在的恶势力,比如侦缉队,它象征着人间地狱般的黑暗社会;一重来自他的内心,来自他在杀死大星后深深的自责和不安,以及由此产生的恐惧和焦灼。他要冲破这罗网,他领着金子在“黑林子”里东奔西突,但他们仿佛遭遇了“鬼打墙”,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被他寄托了希望的铁道,他因此陷入更深的良心谴责和心理恐慌之中。难道真像焦母所诅咒的那样,就因为他使焦家“绝子绝孙”,连老天爷也不能宽容他吗?这时,他听到了来自庙里的磬声。
曹禺曾赋予仇虎两种力量,一种是蛮性的自然力,他的强健的体魄自然是这蛮性的一种表征,但在这体魄中更包含着原始的野性,比如固执、粗暴或者迷信。这是他得以实现其复仇计划的力量之所在。所以,当他面对大星下不去手的时候,他只能乞求妹妹和父亲的冤魂来帮助他鼓起勇气;当他在“黑林子”里陷入绝境的时候,他也只有通过“呼天抢地”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此外,曹禺还赋予仇虎另一种不同于自然野性的力量,这就是人的道德良心。陈薪伊导演特别强调了这种力量在拯救仇虎时所发挥的作用。
曹禺曾经表示,他在《原野》中要写“一个脸黑,但不一定心黑的人物”,这个人物应该就是仇虎。他曾说,仇虎和金子都是“应有光明的人们”。他还赋予他们对“黄金子铺路的地方”的想像。有人发现,《原野》和《日出》是有一些关系的,这关系并非《日出》之后有了《原野》这样简单。曹禺在《日出·跋》中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愿,他说:“我以为这个戏应该再写四幕,或者整个推翻,一切重新积极地写过,着重那些应有光明的人们。”他还说:“《日出》并没有写全,确实需要许多开展。”那么,《原野》是不是《日出》之后的一种开展呢?这样看来,陈薪伊的某些处理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照亮了我们的想像域,我们再看被灯光分割而成的“之”字型布景,就会有一种关于人间、地狱、天堂的联想。庙里的磬声仿佛就是工地的夯声,它唤醒了深藏在仇虎心底的良心。曹禺曾说,《原野》写了仇虎的“逐渐觉醒”,这当然不是所谓的阶级觉悟,而是人性、良知的自觉。仇虎要比陈白露更加幸运,也更加富有力量,在《日出》里,太阳出来了,但太阳并不属于陈白露,她“要睡了”;在这里,仇虎却能冲破无所不在的网罗,张开双臂去迎接呼啸而来的火车和灿烂的朝阳。也许那仅仅是他心的幻影,但我想,他一定从璀璨耀眼的光芒里看到了“黄金子铺路的地方”。那一刻,他终于完成了从此岸到彼岸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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