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翻看几本时尚杂志,发现竟然都在不约而同地指导适龄青年“如何做个野蛮女友”。仿佛“野蛮”是件很时尚的事情,只要野蛮了,就会得到天下男人的追求和爱戴。真是“毁”
人不倦呀!您要是没有韩国影星全智贤的那种长相,你野蛮?试试看,到底会不会因为任性醉酒喜怒无常而受到欢迎?
在我年轻的时候,时尚读物虽然没有现在多,但是各类恋爱婚姻指南也是不少的,甚至一些小说电视剧也充当了这种角色。比如说曾经很流行琼瑶阿姨早期塑造的那种乖乖女形象,一头披肩的长发,看上去清纯实际上极麻烦的类型。好容易把自己塑造得有点那种“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小女子味道了,又开始流行三毛那种波希米亚式的风格。似乎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身边的女孩一个个都“橄榄树”起来,自己也连忙行动,有事没事弄出一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的模样,盼望全世界的男人都像荷西爱三毛那样买我的帐。没有想到,很快电视台的黄金时间就被一批强档娱乐明星霸占了,她们穿着时髦,说着半生不熟的港台普通话,动不动就一惊一咋。我记得当时特别喜欢看她们的报道,她们喜欢在各种场合标榜自己学习不好,尤其是数学,一般都是不及格,问到她们有什么爱好,她们就会说自己喜欢睡觉和吃冰淇淋。于是就误以为男人喜欢好吃懒做大惊小怪的女人。我这么晃荡了好多年,也不是没有男朋友,就是都不长久,像流行歌曲一样,流行一阵就过去了。后来采访一个开饭馆的女人,问到她的成功秘诀,她说:其实开饭馆很像女人找对象,一定要有自己的当家菜,才能做成功。不能傻子过年看隔壁,人家川菜做得火,我们也做川菜;过两天粤菜火了,又赶着进生猛海鲜;再过一段时间,湘菜进京,又开始烧红烧肉。最后弄来弄去,就会失去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就留不住人。女人找对象也是一个道理,你迁就男人的口味,到最后人家口味变了,你怎么办?
这个老板娘告诉我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取悦所有的人,那么最后你连一个人也取悦不了。所以最重要的是首先取悦自己,做一个自己喜欢做的人,这样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你,至少还有自己喜欢自己。女人有了这一点自信,就有会有未来,就不用担心什么。
现在的我已经告别了“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的阶段,但是没有想到我们的时尚读本还停留在我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误区,总以为“让全世界的男人喜欢”或者“让全世界大多数男人喜欢”是一件很光荣很有可能性的事情,而当时的青春读物和现在的几乎一样,她们做的事情就是鼓励你去做这样一种尝试,而且她们会特别饶舌地给你最殷切的指导。但是等年纪大一点以后,慢慢地就会明白,除非是娱乐中人公众人物,他们才需要人潮汹涌,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事业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景。咱们何必要凑那个热闹?个人的婚姻爱情又不是像电影电视一样要演给别人看的,咱们需要那么辛苦地按照时尚杂志的指导包装自己吗?《我的野蛮女友》票房好,不一定表示按照她的脚本拷贝爱情,就可以获得幸福。
前两天,一个30岁左右的女朋友来找我,一身上下的“韩范儿”,说现在这样最有吸引力,我心想你还要吸引谁?活到一把岁数还要被时尚杂志摆布,不知道是时尚杂志的成功还是女人人生的失败?我特别想跟我的女朋友说:中国有句古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彼此欣赏,你野蛮或者温顺又有什么要紧呢?在茫茫人海中,你不需要那么多人喜欢你,你只需要很少很少的人喜欢你就够了,这种事情讲究的是质量又不是数量。
(旧作 收录于《左手握右手》 作家出版社
2003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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