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群体研究报告之一: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4-12-01 14: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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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晓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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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至10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湖北、湖南、海南、陕西、四川和广西10个省份,对未就业大学毕业生[1]进行了调查研究。课题组在2008年至2014年大学毕业生(不含博士生)中,共发放调查问卷9200份,回收6829份,有效问卷为4363份。其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为902人,占20.7%;已就业大学毕业生为3461人,占79.3%。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和重点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要求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总体来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问题趋稳向好。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2011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76.6%和77.8%,2012年与2011年略有下降,2013年为77.4%,2014年也超过了70%。《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3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1.4%,与2012届(90.9%)和2011届(90.2%)相比,呈连续上升趋势。
从调研结果看,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更多地来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社会资源不足,个人能力较弱,交往能力较差,就业弱势累积越多的人就业越困难。
从地域分布看,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更多来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自乡镇的为27.1%,农村的为25.7%,来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市区的仅为13.2%。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社会资源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条件越差的越难就业。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来自平均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比例分别为19.1%和26.5%,来自高收入家庭的仅为11.6%。二是父母职业声望越低的越难就业。父亲为商业服务人员(29.5%)、农民(25.0%)、进城务工人员(24.8%)、产业工人(22.3%)的未就业比例较高;父亲为军人(10.9%)、企业管理人员(14.3%),以及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7%)和专业技术人员(18.4%)的则相对较低。三是祖辈、父辈等直系亲属中职务级别越低的越难就业。直系亲属中有职务为省(部)级及以上的未就业比例只占7.1%,厅(局)级的占14.3%,处级的占16.6%,科级的占16.6%,一般职员的增至22.4%。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个人能力较弱。对个人能力主观评价综合指标的调查显示,得分为29—35分的人中未就业比例只有14.8%,8—14分的占28.0%,1—7分的增至38.5%。对个人素质客观评价综合指标的调查显示,得分为23—30分的人中未就业比例只有12.3%,0—7分的增至27.1%。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社会交往能力相对欠缺。对同学关系、舍友关系和师生关系在内的社交能力综合指标的调查显示,得分为13—15分的人中未就业的比例占18.4%,10—12分的占22.8%,7—9分的占32.9%,1—6分的则有33.3%。
二、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实习经历比较缺乏,大多数人的求职成本在1000元以上,近四成人认为超过其承受能力,就业指导课程未能产生预期作用。
实习经历有利于提高就业能力,对就业有着明显影响。在没有实习经历的人中,未就业的比例为26.8%,比有过实习经历的高8.2个百分点,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实习经历比较缺乏。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成本上的投入高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他们平均发出求职简历13.7份,高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13.1份);其中,发送10份及以上简历的占48.7%,求职成本在1000元以上的占56.2%,有35.7%的人认为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而认为“完全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的只占16.4%。
调查显示,学校就业指导没有能取得预期效果。在参加过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的人中,未就业的占20.2%;在没有参加过就业指导课的人中,未就业比例为21.0%,两者仅相差0.8个百分点。
三、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薪资期望较低,可接受的起薪点更低,失业容忍度较高;求职过程中被拒绝的现象非常普遍,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起薪期望平均为每月3700元,主要集中于2000-3500元(68.2%)和5000元以上(27.2%)。相比薪资期望,对于可接受的起薪点更低,平均为每月2645元,其中有81.8%的人可接受的最低起薪介于1000-3500元。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可接受的最长待业时间平均为58.5天,高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的49.9天。其中,有53.1%的人可接受的最长待业时间在1个月以内,期限为2个月、3个月和4个月的比例分别为17.1%、10.9%和14.8%。总的来说,95.9%的人可接受的最长待业时间在4个月之内。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面临更多的求职壁垒,有更多求职被拒的遭遇。有84.6%的人在求职过程中被拒绝过,而已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比例为76.6%,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求职被拒绝的原因中,缺乏工作经验是首要问题(54.6%),“专业不对口”排在其次(45.9%),“缺少面试经验”排在第三(31.0%)。
未就业严重影响生活质量。首先,就业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婚姻关系的建立。在城市青年普遍推迟婚姻年龄的情况下,25岁以上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已婚比例仅为10.3%,远低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的23.6%。其次,由于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父母的经济支持,而成为事实上的“啃老族”。在无工作期间,他们生活费的三大来源分别是:父母给钱(71.6%)、临时性工作收入(32.4%)和积蓄(28.1%)。
四、就业过程中的主观努力不够与认识误区并存、求职途径的父母依赖与父母社会关系较差的矛盾、急需政策帮扶与对就业政策了解不够的矛盾,构成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主观努力不够与就业认识误区并存。有71.7%的人认为自己在找工作过程中表现努力,但比已就业大学毕业生低4个百分点。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求职心态相对较差,只有24.9%的人认为自己的心态“积极向上”,比已就业大学毕业生低8.2个百分点。在去基层就业的问题上,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也存在明显的认知与行为偏差。有73.7%的人非常认同“大学生基层就业,有利于了解社会和增长本领”这一说法,但只有9.2%的人表示特别愿意去基层工作。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求职途径的父母依赖与父母社会关系较差之间的矛盾凸显。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更加认同父辈在就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就业过程中更为倚重父母,有47.1%的人对“现在找工作主要就是‘拼爹’”这一说法持认同态度,已就业大学毕业生持此态度的比例只有43.1%。但是,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社会资源相对较少,父母的职业声望、直系亲属的职务级别也较低,难以提供有效的就业支持,由此形成就业过程中的一对矛盾。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急需政策帮扶与对就业政策了解不够的矛盾突出。调查结果显示,主动了解最新就业政策,把握最新政策信息,对于提升职业竞争力、实现职业预期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出台过很多政策措施,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相关就业政策并不太了解,只有16.7%的人认为自己比较了解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就业政策,有31.8%的人表示不了解。
五、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评价较差,最期盼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动态信息系统、提高素质能力、提供就业见习机会、转变就业观念以及政府提供就业专项扶助资金。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政策效果评价较低,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政策、就业实习岗位措施和促进培训措施的肯定性评价,分别占50.1%、41.0%、44.4%和43.1%,比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分别低5.7个、7.4个、5.3个和4.1个百分点。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就业创业各方面的评分维持在6分上下,大部分就业工作未能获得充分认可:一是对就业措施的评价差,户口政策(6.03分)、就业措施(5.98分)、就业培训(5.82分)的得分不高;二是对就业公平的评价差,就业公平(5.74分)、反性别歧视(6.29分)、反户籍歧视(6.12分)、反学历歧视(5.93分)的得分也很低;三是对国家主导的促进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太满意,大学生村官(6.21分)、公务员考录(6.02分)、选调生(5.95分)的得分与上述评价相似。
对于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就业方面的举措,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期盼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增加就业岗位(55.2%),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动态信息系统(44.7%),提高素质能力(40.4%),提供就业见习机会(39.3%),转变就业观念(35.8%),以及政府提供就业专项扶助资金(34.5%)。另外,还有人提出要建立就业创业基金(21.3%),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20.6%),短信、WAP的全国移动求职平台(18.7%),以及完善基层就业政策(18.0%)。
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有着良好预期,但有较明显的消极情绪,幸福感不强。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对于“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拥有信心的比例,分别为72.9%和75.6%;对于“到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能“提前实现”和“如期实现”的比例,分别为45.4%和51.1%。从整体上看,他们对国家发展和民族信心拥有良好预期,只是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乐观程度略弱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
在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中,心情不好(62.4%)、郁闷(43.5%)、烦躁(38.2%)、睡不着(34.3%)、自卑(18.0%)、不想学习(15.0%)的比例较高,逃课(6.0%)、沉迷网络游戏(6.3%)、对生活绝望(8.0%)、喝醉酒(5.8%)也占一定比例。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生活幸福程度评价的平均分为6.88分,明显低于已就业大学毕业生的7.21分。有48.2%的人认为自己未来“肯定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比已就业大学毕业生低8.2个百分点。这表明未就业的现状,明显减弱了他们的幸福感和未来预期。
七、关于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主要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和高校要根据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主要特征,在大学期间锁定就业困难大学生群体,实现有针对性的提前干预,尤其是要特别关注那些在地域、社会资源、个人能力和社交能力等多个方面处于弱势的大学生。
二是建议对就业困难大学生群体进行科学分类。通过对就业目标、就业能力和个性特征的科学测试,将就业困难大学生划分成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建议对就业困难大学生的素质能力与就业岗位要求之间的匹配度作出科学评估,匹配度越高则越容易获得就业岗位。在日本,所有高校都设有学生就业专门指导机构,通常会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贯穿大学全过程的针对性指导,建立起科学的就业能力测评体系和就业岗位要求清单,对大学生就业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契合度作出科学评估,从而提升就业的针对性、目的性和有效性。
四是建议为就业困难大学生提供定向的实习岗位和专项的就业培训,通过一对一的帮扶,促进就业困难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提高。
五是建议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更优惠的实习政策,以及更优质的实习机会和实习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来提高求职技能,解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团体)、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在大学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建议确保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平等享有其他失业者可以享有的失业扶助政策的基础上,要对大学生群体制定特殊的扶助措施,加大政府和高校对就业困难大学生的经费投入,通过多种渠道建立起相对雄厚的就业救助经费。要实施待业失业救助的附加条件,激活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