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童谣只唱出了“冰山一角”,已惹得成年人雷霆之怒,禁令如山。很少有人想到,这是儿童在说话,这是儿童的权利。发生这样一场风波究竟是因为什么?
儿童有说话的权利吗?
——兼评“新校园童谣”现象
孙云晓
风起于青萍之末
在21世纪的第一个春天,中国发生了关于“新校园童谣”的激烈争议,令人感慨万千。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在2001年第一、二期《少年儿童研究》杂志合刊上,发表了《新校园童谣31则》。某些报纸、电视台立即进行了批评报道,认为“趣话混话全照登,引得学童争传诵”,“新校园童谣令人担忧”等等。一些学校不仅拒绝该刊发行,还禁止学生读或唱这些“不健康”的童谣。有一些校长去有关部门告状,还有的学生父母准备起诉《少年儿童研究》,理由是该刊发表“新校园童谣”,“毒害了孩子”。
作为《少年儿童研究》的主编,我在2月26日《北京晚报》上做了较长篇幅的解释,说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本刊以父母、教师为服务对象,“新校园童谣”是给成人世界的“儿童情报”。同时,我介绍了心理学家陈会昌、诗人高洪波的观点。著名儿童心理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会昌教授读了《新校园童谣》认为,校园童谣是校园亚文化或亚亚文化,禁是根本禁不住的。从精神分析学的理论来说,这是一种心理上的自我防御,借此使紧张的心理得到缓释和放松。这是精神分析学的一个重要原理。自我防御机制有时可能是消极的,但对于有心理问题的人,不失为一种摆脱心理紧张的有效方法。著名儿童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兼《诗刊》主编高洪波先生认为,《新校园童谣》展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校园生活很独特的一面,表明他们幽默乐观、心灵健康,善于观察和表达。他甚至认为,那些因生活和学习压力而走上绝路的孩子,如果喜欢传唱或创作童谣,或许会避免悲剧发生。
随后,众多媒体对“新校园童谣”发表了大量的报道和评论,并成为全国“两会”关注的话题之一。几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新校园童谣”是孩子们在宣泄沉重压力,并为教育敲响了警钟。但是,一些学校依然禁止学生接触这些“童谣”。
风从哪里来
“新校园童谣”之所以引得成年人勃然大怒,是因为这些口口相传的童谣,是另类的、消极的。
譬如:
“现在学生真糟糕/爱哭爱笑还爱闹/天天上课都迟到/迟到也不喊报告/考试作弊有绝招/又能偷看又能抄/个个像个韦小宝/捉弄老师有技巧。”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独自在家/把电视看看/带上倦容/带上心烦/打开书柜/把小说翻翻/荧屏出现了拳击柔道/书中开始了华山论剑/书中的烦恼/向泰森说说/作业的事情/向金庸谈谈/把电视看看/小说翻翻/哪怕被爸爸发现被妈妈看见/我们不图电视小说占多长时间/长时间总学习也得暂时消遣。”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找个朋友/到商场转转/带上球鞋/带上护腕/套上队服/到球场玩玩/球场展开了龙争虎斗/商场出现了砍价‘集团’/考试的烦恼/向球场发泄/作业的事情/和同伴侃侃/看球赛开战/去商场转转/要是被老师发现家访准完蛋/我们不图玩耍把学习的时间占/一星期总做题也要放松舒坦。”
“吃,吃,吃毛桃/吃得我心里怪难受/我走一走/我跳一跳/找个地方我坐一坐/问:干嘛来了/答:吃毛桃来了/问:为什么不到你家去吃/答:我家有狼。”
有些人曾怀疑这31则“新校园童谣”是我们杜撰或修改出来的,因为他们不相信这是孩子的创作。有媒体曾问我:“你能说出某首童谣是哪个孩子编的吗?”我说,可以说出某首童谣从某个孩子那儿听来,却无法确定是哪个孩子的创作。童谣与民谣一样,是在口口相传的群体创作,难以查清是某某人的创作。
早在几年前,我在南方讲课时,就从校园里收集到了一些“新童谣”,可能比《新校园童谣31则》还要厉害。譬如:
“太阳当空照/骷髅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一拉弦/赶快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作业最多的人是我/书包最重的人是我/每天起得最早的/睡得最晚的/是我是我还是我。”
“一年级的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美女没人陪/四年级的光棍一堆堆/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六年级的鸳鸯一对对。”
……
我可以推测,类似这样的新童谣,至少有几万首。这些五花八门的顺口溜,反映了孩子们对光怪陆离社会现象的感觉,而其中主要反映了他们沉重的压力与强烈的不满。新童谣虽然用儿童的杂音方式传出来,却又是最真实的心声,最自然的声音,应当引起成人世界的特别关注。
出于上述考虑,我请《少年儿童研究》的编辑们去学校收集“新校园童谣”。在北京的一些小学教师的帮助下,从七、八所小学的学生嘴里,记录下70余首“新童谣”。经过筛选,留下31首,加了编者按发表出来。
自然,我们并不是欣赏这些“新童谣”,更谈不上推荐,而是当作儿童的声音,传递给成人世界。不料,却引起激烈反弹,使《少年儿童研究》险遭“突然死亡”的灾难。
这能不让人深思吗?
新童谣:儿童的说话
也许可以说,“新校园童谣”之争触动了较为深层的文化基础问题。那些坚决禁止“新校园童谣”的父母和老师,毫无疑问是自以为在保护孩子,他们不允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污染孩子纯洁的心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人士认为,应给孩子一片“净土”,让孩子接受“纯净化的教育”。
暂且不论“纯净化的教育”是脆弱的教育,对孩子成长并非有利。首先,人们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或原则,即:儿童有没有说话的权利?
早在1990年8月29日,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并经1992年3月2日全国人大批准,于同年4月1日起对中国正式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生下来就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们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等四大基本权利。该项国际公约第十三条规定:“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
上述规定表明,人类的文明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高度,即完全承认儿童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并有让成年人听其讲话的权利。成年人不再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更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通俗一点说,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儿童想说什么都可以,想怎么说也可以,大人不能拿成人的美不美、好不好、水平高不高等标准来约束甚至是禁止儿童讲话。当然,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是需要成年人的帮助的,但这种帮助的前提是尊重孩子,否则,是不具备教育孩子资格的。
显然,“新童谣”正是儿童们在说话,用“胡说八道”的方式宣泄压力,在向成人世界呼救。对于这样一种儿童的表达方式,我们能以“不纯”或“另类”为理由而拒绝倾听吗?
希望之路:从“集体失语”到“童言无忌”
“新校园童谣”的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儿童“集体失语”的状况,即孩子从成人世界屡屡获得教训:不能相信自己的头脑和眼睛,更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要以成人规定的标准为标准。
一次会议上,著名作家毕淑敏讲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一个外国作家到中国某小学参观,该校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孩子致欢迎词如外交辞令,连微笑都是外交式的,一点儿童味儿也没有。这位作家感慨地说:“我走过无数个国家和地区,接触过各种各样的儿童,发现最虚伪的儿童是中国大陆儿童。”显然,造成儿童虚伪的是成人世界,这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其实,让孩子“童言无忌”有什么可怕的呢?“童言无忌”既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又是其发展过程中一个必然的特点。儿童长大的过程是由“自然人”变为“社会人”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由于儿童社会化程度较低,说一些在成人看来“胡言乱语”的话,说一些“低级粗俗”甚至“反动言论”,我们怎能兴师问罪?又怎能重力鞭鞑呢?
当然,对儿童文化现象放任自流是不对的。“新校园童谣”中的确有不少消极的东西,我们在倾听、琢磨、理解的同时,应进行必要的引导。这种引导应是平和的态度、科学的原则、为儿童容易理解的方式方法,逐步用健康、优美、文雅的童谣,取代消极、粗俗、低劣的童谣。但是,切不可简单行事。有些人士号召孩子立即投入创作,马上按成人标准选出成百上千首,以为大功告成。结果,这些硬挤出来的应景之作,让孩子大皱眉头,没人喜欢。由此可见,童谣的编写与流传是一种儿童文化现象,要求符合儿童的真实生活,符合儿童的审美情趣,值得成人世界下更大功夫予以研究和扶助。
“新校园童谣”现象争议的核心是儿童观之争,即是否承认儿童是人?是否承认儿童有说话的权利?是否承认儿童的话应被成人重视并认真回应?这些问题无疑都是儿童观和儿童教育中的重大原则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新校园童谣”现象的探索刚刚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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