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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怪叔叔”

(2008-01-08 16:46:43)
标签:

杂谈

每回听得台湾女艺人或主持人谈到市面上的“怪叔叔”,免不了起鸡皮疙瘩。说的人都二十多岁甚至是中年妇女,还是拍过脱戏的性感女星,提及“怪叔叔”,总带点娇俏天真弱女子姿态。
装可爱也装得不择手段了吧。
忌讳怪叔叔不规矩?你们都同辈了吧?谁怕谁?提起还吐舌头,一下子拨归少女豆芽梦中的恶魔。
台湾的所谓“怪叔叔”,意指咸湿佬,亦即金鱼佬、核突佬、猥琐佬、贱格佬、老淫虫……总之,指公共场所占女生便宜之色情狂露体狂之类。
既然如此讨厌,社会地位又低,人格卑下,何以还称“叔叔”?叔叔伯伯是对长辈尊称,得不到尊重便担不起尊称。正如年前香港那欺善怕恶躁狂汉竟一直被称“巴士阿叔”,实在太抬举。
不过商业社会亦有阶级之分。
若是富豪名人政客大佬……有财有势有权,摆明就是怪叔叔了,名模明星人气主持,还谄媚攀附讨他欢心,任由上下其手不愠反笑。给个大红包,还可得意见报,何怪之有?
此乃供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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