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丢脸,所以被打
(2010-03-26 09: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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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中华女豪车巴掌丢脸杂谈 |
分类: 麻辣 |
贵阳一女记者在配合交警宣传时被打脸,打到轻微脑震荡住了院,贵阳市委常伪亲自去医院探望慰问,紧接着,“中华女”被拘10天。
两个导火索:一是女记者配合宣传,二是采访时女记者问违章司机的一句话:“你不觉得你是给贵阳市丢脸吗?”
究竟是谁丢了脸,丢了谁的脸,这事还真有的一说。
两个娇点:女记者和女司机。
两个疑问:记者的权力是什么?记者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一个可笑的错误:剪辑太小儿科。
一个警示:出门再也不敢说自己是记者,因为记者既不是招牌也不是挡箭牌。
先从视频说起,那种剪法,严重不及格,不像一个真记者干的,重复一个耳光别有用心,因为重复100次就成了被打100个耳光,那结果不是轻微脑震荡,而是重度脑积水。
再说场景,“配合宣传”这个词对从业者来说一定不陌生,这是旗帜鲜明的中国新闻特设,霉体的重要职责是配合迎合而非监督!一唱一和,请问您是替人民说话还是替官府凯歌?拿个麦克风,威武英姿地站在交警旁,等着撞上枪口的兔子,幸灾乐祸有了“料”。终于亲手自造了一个特棒的新闻,不是违章的新闻,而是被打的新闻。
一个女记者丢了记者的脸,所以被打。
那张脸是爹妈给的,好不好看要看遗传的运气,而脸上的面子是自己挣的,光荣丑陋全凭自己的德性修行。要对得起面子,千万别滥用职权(包括官权财权和记者的调查权),让本来光鲜的面子毁于一个巴掌。
最讨厌把一个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上纲上线,动不动就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相勾连。一介草民,怎么就给城市丢脸了,她违章是她无知,接受惩罚吸取教训就是了,何必跟一座城市勾肩搭背,她哪里有那个能量。如果换了是一个市长或者一个省长渎职贪污,是不是这个省(市)就会整体沦陷?扯咸丫蛋!
摄像不错!有网友怪他不应该在那拍,应该去劝架,其实不是,作为摄像,他就是应该记录下完整的过程,倒是那个交警应该去制止打架的。但愿视频不是这个摄像剪的,太不职业,比较低俗(不过收视率一定不低)
“中华女”挺生猛,打人当然不对,换了我,应该先去打那个交警(仅仅是意念哦),以我的经验,凡是有警察蹲守的地方,一定是常出现违章的地段,那么,这样的违章,执法部门是不是也有一半的责任呢,为何您不提示在先?手机短信,地方新闻,大屏幕,不都是挺好的发布渠道么?不提示不作为,单单等着违章罚款,明摆着是交管部门在独家创收。话又说回来,没有定期罚款,哪里会有那么多挂着警笛的“怕啥特”?故意违章的毕竟是少数,需要严惩另当别论。
还有一个建议,“中华女”既然已经强悍了,何必还躲在车里打电话搬救兵,好女做事一人当,怕啥?躲啥?显得咱中华女儿多怂?!顺便说一句,挺有个性的小女子,干嘛买一辆“中华”?还是红的,要多土有多土。
最后补充一点,这个“中华女”真够倒霉的,牌照丢了,被违章,偏偏又是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如果她真的是在房地产公司工作也没什么,大家痛恨高房价,把所有的余恨都发泄给了跟房市有关的房产商和售楼小姐,这叫殃及池鱼。如果“中华女”不是房地产公司的,那就又是别有用心的自造,把所有的反感字眼儿,诸如:房地产”“豪车”(中华从此也被豪车了)“泼妇 ”等强加于她,令她难堪。
这个事就过去了,以后做事,先摸摸良心,再摸摸脸,有句保健名言:“管住嘴,迈开腿”这句话不仅利于健康养生,更普适于任何职业。
睁开眼睛看看清前面和背后,用事实说话说该说的,凭良心做事做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