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讲讲小心情 |
我才发现,我似乎很经常在文字里提到我喜欢的东西。
今天以前教过的学生来看我,照例我请她吃饭,我们说点关于求职、学业之类的话题。
她还给我借我的书,我再借给她几本。这些书,陪伴我从一个对艺术一无所知的孩子到今天的一知半解,我希望她也可以在未来某一天,因为艺术这种样式,而感到幸福快乐。
我的从教生涯那么短暂,然而也就是这样短暂的时光让我知道了:真心待人,必有人真心待你。
虽然,我想要更多样的人生,于是我离开。可是,我从来都坚信,那样的几年,是我最满足的几年。
所以,每当需要给别人介绍的时候,我总是称呼他们“我弟弟”或者“我妹妹”。
因为,他们,对我而言,是与血缘无关的那种亲人。
女孩子走前给我一样礼物,打开,很惊喜——居然是一张刘若英的《我很好》。
我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刘若英?
她笑:你书里说过。
哦,原来,这早就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有温暖的感觉,悄然上行。
似乎又想起,那年去云南,有学生送我一大束康乃馨。
也是因为,我曾经在书里说过,这种即便干枯却仍然保持姿态的花,是我喜欢的花。
我似乎总是毫不掩饰地告诉所有人我的喜好——以文字的形式,在下意识间,便已经昭告天下。
不要嘲笑我,我只能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文字的世界里,我对周遭的一切,都不设防。
所以,你认识的那个和文字有关的我,就是一个不设防的我。
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和这周围所有的人一样,会很世俗,甚至很庸俗。
我过着常人的生活,和任何一个朝九晚五的女子没有任何区别。
你设想我不食人间烟火,那样也很好。只要你喜欢,就可以把那当作我。
因为,每个作者,每一点文字,只要公开,便不仅仅娱乐自己,更是娱乐大众。
————————————————————(也搞个华丽丽的分割线,呵呵呵,以下属于梦话)
那么好吧,好心的你,看了这些,还要不要给我我所喜欢的东东?
我喜欢的,哈哈,钞票啊、钻石啊……请你用这些东西来砸死我吧!
哇哈哈哈~~~~(某叶又抽了,大家原谅她吧,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