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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网,到处都是关于李宇春抄袭的消息。
那么大一行字,题目是:李宇春抄袭震惊玉米族。
本不是我关心的话题,也不是我喜欢的歌手,可是,因为玉米族里多是年轻的孩子,所以,还算是我关心的现象。
有报纸专门列出抄袭的句子和被抄的句子,加以对比。
我看了,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就是抄袭,但至少,模仿的痕迹太过明显。
这件事,其实说不出来谁是谁非——如果说李宇春有错,当然是错在不该一味模仿。
可是媒体就没有错么?这个女孩子,她那么年轻,过早披上一袭华丽的衣,报纸要的,不是文字,而是“超女”李宇春的名字。
难道不是吗?这个女孩子,她不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更不是专业球评家。她在很多时候,不过比我这个球盲多看了几场球,还不见得有我这个球盲表达得精准。
可是,就是这样的文字,却还要被约稿,按照千元稿酬来结账。
仅仅因为,媒体从“李宇春”三个字中看见了商机。
所以,错的不只是李宇春,恶俗的媒体,才是整桩事件的始作俑者。
但,我理解玉米的伤心。
从2005年超女比赛开始,这个快速集结起来的队伍,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抱着极大的热情,支持他们的偶像。
在他们心里,李宇春不仅是个中性化的标志,更是个善良、坚强、执著的女孩子。
她的身上,带着一般女孩子的敏感,和男性化的韧劲,令玉米们喜欢。
其实,又不只是玉米——所有的FANS,喜欢偶像的理由,除了出位、个性,很多也是因为,他们从偶像的身上看见了自己所喜欢、向往的品质。
每个FANS,都希望自己能向这种品质靠拢,并逐渐也成为那样的人。
好比,喜欢李宇春的人,大多也想自己坚强、善良、执著、洒脱、大气……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每个偶像,都是FANS心中的道德典范。
那么,当道德典范的道德出现了问题,当完美的偶像坍塌了一角,这种震惊,无疑将十分巨大,甚至对FANS的信仰,产生摧毁性的力量。
我还记得,1999年,我报考艺术学院戏剧系播音主持专业的时候,抽到的现场评述题目是:“你如何看待追星现象。”
那时候我还小,只会答:追星影响学习……
好在口齿够伶俐,居然也过了复试。
那时候,我这样应试教育体制下的乖宝宝,对追星,无疑是排斥的。
不过,时隔7年,我再来看这个题目,却觉得,追星也不是完全不好。
因为,在年轻的时候,道路的方向是完全模糊的概念,我们每个人,或许都需要一个道德典范,来吸引我们迈出脚步。
我们选择的偶像,就是我们需要的典范,他的道路上,一定有一些东西,令我们由衷崇敬。
比如,我有个学生,喜欢周杰伦。87年出生的孩子,喜欢周杰伦是很正常的现象。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周杰伦帅、有才华。
又想了想,说:他小时候成绩也不好,口齿也不清楚,可是还是在音乐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他欣赏的,就是周杰伦的才华,以及在才华背后所付出的努力。
因为他的这个理由,令我这个不喜欢周杰伦的人(我不喜欢,是因为听不太清他的歌词,汗)也真心理解了他的选择。
所以,对于每一个偶像,尤其是少年偶像,我们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有保护的义务。
少年偶像,往往本身就很年轻,他们对于很多事情充满朦胧迷茫的判断,行为的差错在所难免,被外界蛊惑也实属平常。这就要求,他们身边的人,无论是经纪人,还是来来往往的媒体,少点功利,多点栽培。
少年FANS,往往更加年轻,他们对于偶像的崇拜,单纯真挚而又热烈。当我们走过这个年纪,或许会回忆起那年那月追星的激情——生命中曾经激情过,或许不算是坏事。所以,要成为一个真正杰出的FANS,就要保护好自己的激情,让它合理地宣泄,并宽容地表达。
我没有追过星,以前没有,或许以后也不会有了。
是写字的缘故,很早,我就不知不觉让自己习惯了理智、冷静、客观地看待问题。
或许,很多年后,我会后悔,曾经,年少的时候,我没有疯狂过。
所以,今天,在孩子们还有能力、有热情追求一些东西的时候,不该封杀,更不该对他们喜欢的偶像,鞭笞、苛责,甚至拖其下水。
因为,那些小小偶像,也不过是个孩子。
那么,每个大人所能做的,或许就是在尊重孩子们的热情地基础上,合理地引导其表达自己的热爱,并选择健康的偶像以正确的方式来追。
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典范和人生目标。
而我们自己也知道,成为典范的道路是多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甚或,高处不胜寒。
所以,对那些走在典范道路上的孩子们来说,实在是不容易。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深深、深深同情李宇春,还有后面无数个张宇春、刘宇春……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该再多一点宽容、再多一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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