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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 在场———杨志的悲剧 |
2006-08-17 10:12:26 |
但是,意外毕竟发生了,杨志当时想到了死,可待他欲往黄泥岗下跳时,他猛然醒悟:“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凛凛一躯,自小学成十八般武艺在身,终不成只这般休了?比及今日寻个死处,不如日后等他拿得着时,却再理会。” 可以说,杨志的这个不死的理由是相当自恋的(“堂堂一表,凛凛一躯”),但是,正是因为自恋,杨志才舍不得死,最终活下来。这个决定很符合人本主义的,也就是说,杨志在那个年代,已经看到了人自身的力量,———它要比那外物贵重得多,也重要得多。杨志的不死,我们今天觉得是没什么,可在当时,在那种情况下,却很难得。 接下来,如果杨志收拾残部,带着手下回到京城,那梁中书也不见得就怎么了他,可杨志怕,他怕丢官,怕受处罚,还有就是,他可能怕不好交代,因为他是个提辖,如果他是个小喽口罗,他也不至于那么怕了。 杨志的自尊心让他舍弃了这条路,于是,一切就都从此不同了。 一切就都如书中所言,杨志跑了,老督官———那个老奸巨猾的———他害了杨志。他说,“如今他自去的不知去向,我们回去见了梁中书相公,何不都推在他身上。” 于是,一场诬陷开始,杨志从此再不得在梁中书面前翻身了。 杨志的悲剧在于,他当时恰恰不在场,如果他当时在场,谁也不能怎么他的。毕竟,他还是他们的提辖,毕竟,那些人错了。可他走了,他一走就给了别人洗脱自己罪名的机会,———于是,老督官自然都把错误推在他身上了。 李碧华说,一帮人聚会,那个不在场的往往成了众矢之的。因为,所有人都要找个替罪羊,所有人都要拿别人说个事,于是,他不在场,只好找他了。谁肯拿身边的在场的人说事?就算不喜欢,他也拉不下脸吧? 陈保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