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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笔”

(2008-01-14 1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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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绝笔”

 

张北川


(1)小引


  数年前,大西北某省会读书的女孩小白开始与我通信。2007年6月初,我收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的小白的邮件。从事女同性爱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小白讲,她即将去H省省会帮助阿娇姑娘,阿娇与同性伴侣小梅共同生活几年后被亲长发现并软禁家中。小白问,若与阿娇父母沟通需注意什么。过了几日,小白再次给我信,讲不去H省了,因为阿娇日前已割腕自杀去世。
  很巧,6月中旬我要到H省出差,行前我向小白索要了小梅的电话号码。抵达H省,我便给小梅去电话——我更多关心的是生存者状况。小梅说,阿娇的去世使她受到强烈刺激,一度每日只能恍恍惚惚睡两三小时。她曾向当地广播电台心理健康节目主持人求助,对方协助她联系到从事有关工作的某医科大学一位女教授。女教授已与她谈话,并建议她上班。她在阿娇去世一周后开始上班,目前心理状况略好转。电话中,小梅断断续续地呜咽着说:“我不明白……她……怎么这么傻……会这样?……我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
  在H省开会期间,我与早已熟识的那位女教授交流了有关小梅的信息,并连续两晚与小梅见面。初见时,有H省防艾民间组织的数位人士在座。第二次谈话,有中国CDC一专家等在座。


(2)印象


  小梅,24岁,中等个儿,短发,着中性服装,穿平底鞋,有几分像结实的小伙。一见面,我便想到她是颇具男性气质的女子。小梅说话甚少,几乎是不问不答。她说,自己以往性格开朗,阿娇的去世使她话少了。小梅自小喜欢男孩游戏,但又留心保护“小女生”。与我的推测一样,小梅讲到:“小学时妈妈给我买了裙子,我不肯穿,闹了一天。大了以后,我从不穿裙子和高跟鞋。”阿娇什么样?我不愿触及小梅心底的伤痕,没刻意询问,只知道阿娇留长发,心很细,人很好。


(3)小梅的叙述


  我15岁进了体校。当时我文化课差,一个师兄介绍我认识了阿娇,请她帮我补习文化课。她比我大四岁,家里就她一个孩子。那时我和她都不知道什么是“拉拉”[注:即女同性爱者]。我们逐渐成了好朋友。认识半年后,因她对我特别好,一天我过生日,她让我叫“姐姐”,我就认她做了姐姐。慢慢地,大概过了两年多,哪天我见不到她,她见不到我,我们都觉得浑身不自在。2002年,也是夏天,阿娇的同事邀她出去吃饭。我也很想去,可阿娇不带我去。我生气了,自己走了,她给我电话我也不接。后来她给我了短信,我忍不住去找她了。那时我心里已明白喜欢她也离不开她了。那天又见面,我们很激动,就在那天确定了关系。
  那之前,我认识了一位拉拉朋友。那个朋友是我同学的姐姐,她是T[注:指有男性气质的女同性爱者],我看出来了,因为她有点像我。我问她是不是拉拉,她承认了。当时她与即将结婚的同性伴侣分手不久,正准备出国。她把房子留下,让我和阿娇住。这样,我和阿娇就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们一直住到去年秋天,那房子拆迁,我们搬了出来。因为没处住,阿娇有时回家住,有时在她堂妹家住。阿娇家住市郊,那儿治安不太好,我常接送她上下班。去年圣诞节前,阿娇父母听邻居说有个打扮得像男孩的女孩常接送阿娇上下班。这样,我们的事一点点被她家知道了。今年初,阿娇家长看到阿娇和我的一张“大头贴”[注:仅有头像的照片],几天后,她突然失踪了,手机也关机。我找到她堂妹,才知道阿娇被父母软禁了。
  阿娇的堂妹知道我和阿娇的关系已经三四年了。她堂妹比她小两岁,是搞艺术的。她堂妹曾说:“你们有你们爱的权利,我也有我这样的人爱的权利,没必要干涉你们。”有事时她堂妹能帮一下我们。(她堂妹没有把我们的事告诉她父母)阿娇的父亲很霸道。阿娇过去说:“如果我们的事被我父亲知道,后果不堪设想。”今年初她被软禁后,家里逼她相亲,她不答应就没有自由。这样她被软禁了两个月。在父母压力下,她答应了相亲并与那个男人见了面。家里对她的管束也松了,今年清明前后她又能和我见面了。她告诉我,她实在没办法,同意了家中让她年底与那个男人结婚的要求。我们断断续续偶然见面。她怕父母发现,我们见面都偷偷摸摸的,只能相见很短时间。我曾提出和阿娇一起离开这城市。她不愿意走。她从来没有把我们的事告诉过她父母,因为她母亲有严重的糖尿病,她怕伤着母亲。
  6月1日,我们见了面。不知怎地,我们见面的事又被她父母发现了,原本约好6月2日晚再见面,可阿娇没出现。我们失去了联系,她的手机也打不通。6月3日她堂妹给我了短信,说阿娇又被软禁了。这次阿娇是被她父亲用短信骗回家的,她被送到乡下亲戚家,软禁在那里。她被软禁后,不吃不喝,直到6月5日晚上割腕自杀……她的遗书自杀时放在身边,是她堂妹拿到转给我的。出了这样的事,她堂妹也被家人狠狠责怪。前几天我给她堂妹打电话。她堂妹说,出事后,阿娇的母亲糖尿病发作,住院了,阿娇的父亲很后悔,说“早知道这个样,还不如成全她俩”。阿娇的堂妹还说:“我已经不能再说什么,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也只能离开这里了。”那天我给她堂妹第二次打电话时,她关机了,我再也没联系上她。
  我和阿娇是那种不去圈子里的拉拉,也不和其他拉拉往来(我只和那个出国了的拉拉有过短时间来往)……6月初,我知道阿娇被软禁的第二天联系上小白。
  网上说,北京有个团伙专杀我们这样的人。我想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我们只是选择的爱的对象不同,我们没有什么错啊!你能爱,我也要爱,只是我们爱的是同性。
  我想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能得到平等?我们不求什么,只想求个平等。我不想再看到家长这样反对我们。
  说明:这是与小梅第二次见面时她的陈述,我同步记录。因为受到精神刺激,小梅的叙说顺序有些混乱,我重新进行了整理。谈话中,因为担心过分触痛小梅,我未问及小梅所知的阿娇自杀现场情况。但那惨烈,身为医生的我可以想见。


(4)阿娇的遗书


  梅:请原谅我的自私,我也不想这样。我真的受不了她们这样对我。我走到哪,她们都跟着,我连上厕所都不放过我。我连偷打电话给你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为什么?我们没伤害到别人,为什么别人要伤害我们,要干涉我们?梅,我走了,你要好好的坚强的活下去。答应我不要去恨我的父母、怪我的父母。他们这样做没有错,只能说他们不理解我们。也许我们这样做,才能够得到解脱我[注:应为“和”]自由。
                                                    绝笔 
  说明:阿娇放置遗书的信封为普通的小白信封,正面仅有一个“梅”字。遗书稀疏数行,写在一张近A4纸大的活页纸上。遗书中只有极少且不准确的标点符号,我进行了补充或更正。


(5)似是多余的话


  与我通信的同性爱者中,数人最终自杀。一些通信者和同我见过面的同性爱者,在信中或交流时曾讲到周围同性爱者自杀的状况。那些自杀者均为男子,自杀方式包括上吊、跳楼、触电、卧轨、用煤气、服毒等。阿娇是例外,是女子,采用的是割腕方式。千古艰难惟一死。阿娇疼爱母亲、敬畏父亲,她宁可忍受囚禁和被迫相亲,也未离家出走。是什么使性格如绕指之柔的青年女子变得这般刚烈,以致毅然赴死?
  我年轻时,人都以“人口众多”作自豪的说辞。如今形势大变,国人总数超过13亿,很少有人还为这数字骄傲了。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年仅车祸就夺去多少万人性命,谁会为一个“变态小女子”的自杀扼腕一叹呢?参天大树飘下一片叶子,坠入水中,是一星星水花儿和一点点响声儿也不会有的。前人常讲,人之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阿娇的生命之轻,在很多人眼中怕是比之鸿毛也有过之,甚至会有“冷血动物”说“死得好”之类的话。但我以为把他人生命比作鸿毛,有几分可怕。生命毕竟是生命,众生平等。如此轻贱生命,本身就是悲哀。
  我很喜欢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不知听了多少遍,仍是不厌。男女版的梁祝故事,今日还有,已然不多。女女版和男男版的梁祝故事不知凡几,但因为没有话语权,她(他)们的声音可能像当年梁祝的声音一样,要过很久才能传出。其中,阿娇的命运,是今日社会恋爱自由理念和性取向、性别平权的一支凄美的赞歌,也是包办婚姻和性取向、性别歧视的一曲哀伤的挽歌。
  写作本文过程中,青岛某先生(他为我的工作提供了大量帮助)向我咨询。这位朋友讲,他有位好友的女儿爱上了女孩,好友非常焦虑。好友的女儿很秀气,18周岁,刚参加完高考。女孩初中开始喜欢中性服装,初三时离家出走过一次。女孩高中时又出了“问题”,家中给她整理房间,无意中发现她给另一女孩写的情书。对方与我相识已近十年,对有关性取向的当代科学知识和故事知道很多。他劝好友找专家咨询。好友说:“可不能咨询。可不敢找心理医生。我知道这个事已经不是病了,医生都这么说。一旦让女儿咨询,医生就会支持她,那就更不得了了!”那位父亲有几分无奈:“现在还不敢逼她,一逼她就出走。已经出走两次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我得想办法,一点点让她变过来。”他说,好友家中没有人敢当着女孩提“这事”,怕她再次出走。他对好友说:“不要再担心你的女儿了。一旦上了大学,她不就更自由了?不要再干涉她了。”……
  1995年,文化名人萧乾老曾发表文章,讲他看到中国对同性爱现象正做出与世界先进接轨的努力。12年过去,今日同性爱族群中,青春期少女少男一代有很多人已与阿娇一代的命运大是不同。但还有阿娇这样的人和命运在。
  ……读阿娇绝笔信,我感到起自心底的悲凉。文化杀人,杀人万千;科学救人,救人几何?作为艾滋防治领域主要研究性取向少数人群的医生,看看因歧视而在无声中逝去的艾滋病人,想想那些自杀身死的人们,我想,如果真是只有阿娇的亲长和伴侣这样的人在痛苦,那社会所需的决然不仅是反思了。透过阿娇遗书,我似又看到最后的时刻,她在挥洒热血涂写出一腔渴望。那喷涌的红得刺目的血,冲出幽闭灵魂的肉体樊笼,冲溃了禁锢她的高墙。引领着她灵魂飞扬的,是远远传来的爱与自由之声的合唱……
  今天,我们仍然能直面惨淡。只希望带走阿娇的悲剧不再重演!


(6)意外的“尾巴”


  第二次与小梅分手前,我同她单独在路边交谈了两三分钟。街灯下,她眼中泪光闪动。她讲到父亲的病,自己收入的微薄和家中窘境。我自十余年前开始,向遭遇特殊困难的同性爱者提供物质帮助,此次自然又如此。翌日,我返回青岛。
  根据工作常规,因为小梅没有找我,我未再与她联系。但回青后,我告知很善良的张洪波和H省同样善良的民间组织成员,请她和他们继续帮助小梅。
  完成“绝笔”前几部分文字后约十天,我收到来自H省省会的可靠消息,讲述了新发生的一些事。虽然那位女教授主动与小梅几次联系,但她未再出现;小梅向H省民间组织多位成员分别私下借钱,共借了两千多元钱,却毫无还钱迹象。小梅的行为使人们疑窦丛生。查阅卫生统计部门和殡仪馆有关记录发现,在所谓阿娇自杀之日那段时间,H省省会并无阿娇的死亡记录和火化记录……
  是否真有阿娇其人?小梅所言有几分真实?是否由于某种原因,小梅讲述的事发生于它地而非H省省会?小梅为了获取金钱,于是炮制出阿娇的故事?应怎样看待小梅后来的行为?……如此种种,怕是至少相当长时间内无法知道答案了。
  我只告诉了H省好心的人们,要警惕骗人者利用他人善心谋财的行径,行恶者的一时得逞只会助长其气焰,以致一而再、再而三,最终跌入法网。自然,我也将此事通告了北京小白。
  数年前,河南几家报纸报道过一桩案件。该省某中等城市一法官之女是同性爱者,她与另一女孩相恋。两女孩不顾那父亲的威胁,不离不弃,坚持同居。那父亲见百计无效,于是雇人“解决问题”。受雇的三男子绑架了与法官之女同居的女孩,先是轮奸,而后将她勒死。那起凶案的恶劣与残忍,远超出同性爱者因不堪家庭和社会压力自杀的事件。更何况是否有阿娇尚不能确定,而且自杀还是一种“个人选择”呢?我认为寻找小梅谎言身后的“真相”已无意义。在我的记忆的海滩上,阿娇和小梅渐行渐远,身影已越来越模糊,融入了混沌中的远天……
  7月末,一日午夜梦回,不知怎地我忽而又想起阿娇小梅,竟不能寐。起身执笔,见时间是凌晨三点多。写完以上文字,我觉得自己以后会很难再忆起阿娇小梅了。抬头看窗外,却已是曙色初吐。
  天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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