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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惊悚长篇书稿亦农石佛镇文化 |
分类: 亦农日志 |
昨天下午,接到居住在南阳的大学同学发来短信,说在南阳日报上看到有关我的消息。南阳是我的原籍,南阳的媒体朋友如此关注我的事情,令我非常感动。遂上网搜索,果然看到有朋友已转发到网上的报道——
2007年7月13日
南阳日报:南阳籍作家亦农欲拿书稿换北京商品房
事件简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恐怖小说作家亦农在自己的博客首页贴出公告,欲以长篇恐怖小说《石佛镇》书稿换取北京商品房一套。作家以自己的书稿换取住房的这种形式,在中国还是第一次。
记者辗转联系到亦农本人。亦农表示,他此举是受加拿大人麦克唐纳以曲别针换房子的启发,希望通过博客尝试新的交易模式,使自己的书稿价值最大化。
网上问答
问:最近,效仿“曲别针换房”,作家拿书稿换北京商品房的报道在网上广为传播。请问,这事现在有进展吗?如果有人拿其他东西如奔驰、宝马和你交换,你会同意换吗?
答:我打算拿长篇恐怖小说《石佛镇》书稿换北京五环附近百万元商品房一事,被媒体报道后,在网上迅速传播。我曾收到过几个电话,希望用电脑、汽车来换书稿,我没有同意。《石佛镇》书稿共50万字左右,是我积累30年体验,历时6年写成,它凝聚着我的许多心血与汗水,它的价值绝对不是一辆中高档汽车,更不是一台高级笔记本电脑所能相比的。
我的终极目标是换一处北京五环附近、100平方米、价值百万元的商品房,所以即使有人愿意拿他的奔驰、宝马来与我交换,我也不会同意。我无法估量这本书的价值,但我觉得它至少值北京六环内一幢别墅的价格。我现在是以一幢别墅的价格换一幢普通商品房。有眼光的投资人一定会比我看得更清楚,我对此充满信心。
问:我看到网上有记者称你是中国第一换客,你是如何看待这个称号的?你如何看待以物换物这种网络交易形式?
答:我不知道网上对我还有这样一种称呼———中国第一换客。
当然,如果我的《石佛镇》书稿果真能在短期内如愿换到一套北京价值百万元的商品房,我还是非常乐意接受这个第一换客的美称。因为拿书稿换商品房,在国内我可能是第一个;拿书稿换百万元的住房,这个数目说起来不算小,在所有换客当中,这个数目在目前来讲可能算是最大的。还是等我书稿换房换成功了再说吧。现在就给我这样的称呼,我实在不敢当。
我理解的以物换物,就是以我所有换你所有。这得感谢互联网,它使得供需双方有了最广泛沟通接触的桥梁。互联网的作用会越来越大,也为物物交换提供了最大可能。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而这个市场是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老北京人说王府井上一疙瘩牛粪就是黄金,那是过去的市场环境,现在有了互联网,人人手中有价值的东西都可能比黄金还珍贵,人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问:作家拿书稿换房的报道,在短短的几天内为世人所知,并成为人们关注谈论的一个热点。网上有人指出这是一个骗局,或者说您背后有房产商或策划高手在推动。你如何看这个问题?
答:网上有人这样说吗?我不知道,也没看到过。
作为当事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所有关注这件事的朋友,我拿书稿换北京商品房不存在任何炒作。我的背后既没有策划团队、网络推手,更没有哪一家房地产商在指使我。
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只会埋头写字。写作对我来讲是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我对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有朋友问我,让你到一座孤岛去生活一年,你会带什么上去才能使自己快乐?我说,给我一支笔,一摞纸就行了。我本人对生活的要求不高,有地方住,有衣服穿,有面条、馒头、豆腐吃就非常高兴了。
当然,嘴巴长在人家脸上,人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是管不住别人的嘴的。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他们这样说会不会构成诽谤罪?如果他们因此触犯了法律,我会通过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我不反对炒作。炒作是一种助推剂,但关键是要看被炒作的人有没有实力和能力。如果自己没有实力,即便炒作,也只能火一时,很快就会像流星一样,在人们的眼前一闪而逝。娱乐圈是炒作最多的地方,炒作出了很多明星,有的后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有的只是彗星一闪,就永远消失了。
问:在你的恐怖小说《石佛镇》中,主人公土坤也是一位恐怖小说作家,他的身上有没有你的影子?或者说,恐怖小说《石佛镇》是不是作家本人的自传?
答:肯定不是。
我的故乡在河南南阳。我在侯集镇第二高级中学读过几年书。我在写作时可能有意无意利用了其中的环境,比如说侯集二中的确有一个古老的大庙。我读初中的时候,在侯集二中校南门外,也的确有一个理发屋,理发屋的主人也是一个瘸子。但这只是原始的生活素材,并不能说书中的主人公恐怖小说作家土坤就是我亦农本人。
问:在你的小说《石佛镇》前言中,你说它是中国本土最恐怖的小说。那么,你是如何评价当前的恐怖小说热?
答:恐怖小说热主要是由网络小说引发的。其实,恐怖和爱情一样,都是人类的情感体验。过去我们说鬼、怪的书都是封建迷信,广电部门好像还有规定,不允许进口国外带有“鬼”的电影,国内想拍一部恐怖电影,也总是避开鬼字。而网络上则没有这些限制,于是就给恐怖小说作家、恐怖小说读者提供了充分的平台。(据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yinong#aList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