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贯彻国办37号文件的实施细则拖拖拉拉,黄花菜都凉了。“ 90平方米、70%”的规定究竟是总量控制还是针对每个项目?快把人们的胃口都吊得没胃口了。
但还是发现了端倪。9月30日公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稿)提出:按照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单个住房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套型结构比例要求。
我对这段话的理解是,北京对于“90平方米、70%”的规定总体上是总量控制。至于后面一句话,学问大得很哪。单个住房建设项目怎么执行套型结构比例要求,90平方米以下究竟占多大比例,就很灵活了。而以小人之心猜度之,你这个项目90平方米以下占多大比例,是70%还是80%,是50%还是30%,虽然说是说要“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定”办,但没有严格统一、客观而非主观的标准,规划审批者手中的那支笔就非常非常重要了。
这样一来,地产商岂不是要挤破规划审批者的门槛?你不是在想下一句:腐败?事先声明:这可是你乱猜的,不是我说的。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的主要牵头起草单位就是市规划委。而且我相信,在“90平方米、70%”的问题上,那个酝酿了无数天的实施细则也会贯彻总量控制的思想。
建设部好心将“90平方米、70%”的裁决权力下放给各地政府,傻瓜才不会用足这个自由裁量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