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滥办提前退休”列入纠风内容
(2014-07-25 09: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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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虽然夹在公务员和企业之间,但体制内的优越感占据了上风。如今,事业单位一旦并轨,“铁饭碗”将被打破,而对于未来退休金以及薪酬的不确定,终于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提前退休。记者采访获悉,某县城甚至出现十几个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华夏时报》7月23日报道)
近年来,围绕退休政策而引发的新闻实在不少。先是“男女同龄退休”的广泛争议,后又有为减轻“白色浪潮”对社会养老的压力、应实行“延时退休”的论调。一项退休政策,不同地位的人怀有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期待,引发争论,这也很正常。但是无论如何争论,一个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应该是站在全社会视角来审视公平与公正,如何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扩大,而不能只是着眼于既得利益。
目前,提前退休有着严格的政策规定。在一些国字号单位,有一部分提前退休者属于内部退养,其退养的费用由单位负担,这一部分不能列入提前退休。除此之外,真正应该享受提前退休的,就只有现行政策允许的“特殊工种”,以及经严格把关认定的工伤或某类大病的患者。但是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已经办理提前退休的,真正符合政策要求的并不多,而用假证明、假手续实现提前退休者,则占了不小的比重。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本来体现着政府对特殊工种以及遭遇特殊困难者的人性化关爱。但是,如今这项政策却被不少单位或个人利用,使不够条件者提前成为“只取不交”的退休一族,吞噬国家资财自不用说,对那些没有条件办理提前退休的民营单位员工以及自由职业者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
在普通百姓提前一天退休都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当前事业单位的一些人为了规避“并轨”风险,扎堆提前退休,这明显是以一己私利冲击现行政策法规,是很难让百姓服气的。但是,同样不难理解的是,这些扎堆提前退休的人,眼睛瞄的肯定不是民营单位或自由职业者,而是党政机关。因为在党政机关,提前退休这样的事,掌握得比事业单位更松。比如,前几年某省曾下发文件,为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可提前办理退休。机关做出了榜样,事业单位岂有不跟进的道理?
事业单位扎堆提前退休,最显性的危害,就是挤占社会养老统筹基金,加大社会不公。对法规政策胡乱变通、为申请者滥办提前退休现象,应列入蚕食公共利益的贪腐行为,严加封堵和防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必要将此作为纠风的重要内容,加大究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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