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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蒸发’到国外 单位依旧开工资”太雷人

(2012-04-11 1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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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已经退役的前羽球世界冠军黄穗近日重新回到人们视野,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中,这位31岁的昔日国羽女双主力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与此同时,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唐辉十分纳闷,因为黄穗目前仍在该中心任职副主任。虽然工资照发,但她基本没有上过班。今年年初,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还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启事找黄穗,但依旧没起作用。如今却突然代表澳大利亚队参加比赛。(据新华社北京电)

    相当于“副处”级别的副主任,自被任命之日起,就没正经上过一天班,却工资照发。不仅如此,在白领了5年工资、人都“蒸发”到了国外、代表外国球队上场比赛之后,目瞪口呆的单位,居然还在为其发着工资。如此奇闻的唯一价值,恐怕就在于论证功能了——如果谁对我国运动队管理僵化、麻木、愚钝的体制还不了解,看了这个案例,相信一下子就全明白了。

    一个“副处级”的副主任,本该是个很严肃的职位,而且无疑也是纳入公务员序列的。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公务员要“逢进必考”,公务员管理要遵循《公务员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给黄穗提供中心副主任一职的“提供”一说,就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了。对优秀运动员给予褒奖当然可以,但是为什么一定要以法律的“破例”为代价,非要赏个官职呢?难道除了官职,国家就没有其它的褒奖方法了吗?

    退一步说,就算这个副主任头衔具有一定的“奖励成分”,人们对其履职能力上可以有所宽容,但是按时出勤之类的最低要求,起码也是应该做到的。但是我们这位“黄副主任”人间蒸发5年,单位为什么还要照发工资?

    再退一步说,如果说其单位不认为给不上班的副主任发工资一种错误,那为什么又要“刊登寻人启事”?如果其单位认为给人间蒸发的副主任发工资有所不妥,为什么在刊登寻人启事无果后,依然没有停发?5年吃空饷,几十万元的工资款,纳税人的钱被这样胡乱处置,实在让人心绪难平。

    有人可能会说:给优秀运动员一个官职,是对其已做贡献的褒奖,没必要像个正式官员那样较真。可问题的焦点恰恰正在这里: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因为是拿着纳税人的钱来办,客观上存在很多让人不放心之处。其中矛盾最为集中的,是官办的竞技运动队,也在实行着类似公务员的编制制度。竞技体育的国家队、省市专业队,全由政府大包大揽,存在着既包不过来、又很可能养不到“点子”上的体制难题。而这样的体制,很难不沦为少数人的封闭操作,资金使用效果无人考核、无法考核之境地。这恰恰是“官办体育”甚至所有官办事业最大的漏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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