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钱发工资”是身份社会的可悲印记
(2012-03-16 17:21:41)
“就这样一捆币值一元的一千块钱硬币12.5斤重,12年了,员工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如此‘沉甸甸地”,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维峰半调侃地说。“现在仍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一方面希望更多市民办理公交IC卡减少投纸币的数量,另一方面也希望银行能帮助解决一些存零钞的困难。”(《国际在线》3月15日报道)
在人们的印象中,凡是零钞、残钞兑换等有关钞票的问题,都应该是银行作为一项法定义务负责解决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无利不早起”的潜在准则下,银行已基本把这项法定义务忽略掉了。因“银行不收零钞”而导致“零钱发工资”,网友们把罪责放在银行身上,自然是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仅仅把不收零钞的原因,归结为银行“一切向钱看”的势利行为,我以为还是一种浅表认识。因此,我们不妨从另外的角度,来为此事寻找答案。
首先,我们不妨设想,如果给公务员发工资不打卡,只发整麻袋的1元零钞时,会是一种什么情景?领工资的人,会不会认为这是在侮辱自己,把工资摔到发工资人的脸上?有人可能会说,二者的工资来源不一样,公务员的工资是通过财政资金发放的,怎么可能会有零钞?可问题是,拿着财政工资的公务员,担负的是公共服务职责,公交公司员工12年零钱发工资,其中的不合理、不方便明显摆在那里,为什么那些公务员没人给予协调解决呢?其次,按照一般财务制度来说,坐支营业款是一种违规行为。可是因为银行拒绝兑换零钞,违规行为也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可悲。
12年零钱发工资,归根到底还是“身份决定待遇”的结果。因为公交公司是企业,企业的身份决定了你的所有利益,只能靠市场来调节——你是企业,银行也是企业,银行不兑换零钞,那你就只能用零钞发工资。至于政府与否协调,只要目前没有做出详细规定的法律,就有充足的理由不闻不问。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说过,任何社会的进步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进步。在身份社会中,身份等级关系,是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身份等级越高,所能分配到的法律权利就越多,反之则越少。看看“12年零钱发工资”硬是没人管的现实,“身份等级越高,所能分配到的法律权利就越多”是显而易见的。创建社会新文明,能否就从这些事情上做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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