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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的委屈该谁诉说?

(2011-07-02 15:31:5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随着“郭美美事件”的深入,一些幕后的真相不断被网友扒出。一个注册仅10万元的公司不但参与运行了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所有项目,而且该公司创始人、大股东王树民和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李庆一的名字,还同时出现在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领导成员名单中。(6月30日《南方都市报》)

    从新闻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成立与运作,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红十字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应有的严肃性,差距较大。首先,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全国商业企业中,有多大的号召力?能否代表一个行业,向中国红十字会申请建立行业红十字会,就很令人生疑。

    更让人纠结的是,一位社会自然人王树民,为了推广自己策划的大中型零售企业“顾客紧急救护系统”项目,才鼓动中国商业联合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成立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被批准成立后又聘请王树民担任该会的兼职副会长。而几乎只为推广“顾客救护”项目才成立的商业红十字会,又基本是一个没有编制、没有资金支持的“空壳会”。为了使推广的项目公益味道更浓,王树民登记成立了一家公司,把中国商业红十字会与这家市场化公司牢牢绑在了一起,开始了“探索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模式。”

    只为某人策划的一个项目,就可以借一个民间组织的名义,申请成立一家行业红十字会。而以如此功利之心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又可以由公益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者担任重要负责人。就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出现了:同一个人,既是慈善事业的组织者,又是慈善事业购买商业服务的提供者。前者的终极追求,本该是“少花钱多办事”;而后者千方百计追求的,却是“多收钱少办事”,二者的行为,怎么可能统一起来呢?公众为什么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这样的组织不敢放心?原因就在这里。

    同一天,另一篇《红十字基金会被指借公益之名搞房地产开发》的报道,揭露了“慈善机构建高档养老院”、“八成房源用于市场化运作”、“免费拿地开发商业项目”等事实或疑似事实,让人感觉红十字会在以更加变味儿的“公益事业市场化运作”,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如果说,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市场化运作引来公众置疑,中国红十字总会还能以“监管力度不够”作为退路,那么由总会副会长领衔的红基会直接运作的上述“曜阳老年公寓”项目,公益含金量同样严重缩水,又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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