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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墓”担不起殡葬改革的全部重任

(2010-11-29 21: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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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日前发文要求,当地30个公墓须留出30%左右的公墓面积建设“低档墓”,墓穴价格不超过4800元或7800元。第一期于11月底建成,共805座墓穴。这种墓穴使用的建材与当地中档墓相同,采用“团购”来压低成本,并保持微利经营,在环境和服务上不会打折扣,价格下降了50%以上。但是也有人担心,与民政部“除纳入规划的外,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的改革方向相比,经济适用墓似有偏离改革方向之虞。(新华网11月24日报道)

    从全国各地不断曝出“天价墓”“豪华墓”,人们感叹“活不起”也“死不起”的背景来看,北仑区民政局从减轻百姓负担的角度推出这项举措,初衷确实值得肯定。当然,如果站在更高的视角来认识,如果把经济适用墓像解决经济适用房那样,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其是否偏离了殡葬改革方向,确实有很大的争议空间。

    人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是依然健在的亲人们,却一定要给逝者留下一个随时祭拜的墓地,这是国人一个难以改变的精神价值观。墓价高过房价,虽然人们有很多的抱怨,但是故人的墓地一旦真的比较“寒酸”,又会觉得对不起逝者。墓地开发者正是抓住了这一心理,打着满足多种需求的旗号,总体档次越提越高,人们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小。理念落后,法规缺失,使本该具有较大公益色彩的殡葬业,商业气息却越来越浓。人们的孝心,被垄断利益绑得越来越紧。

    不难看出,殡葬改革目前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土地资源短缺与商业开发墓地存在着很大矛盾;二是传统的殡葬观念与当前被倡导的绿色殡葬,还有太长的路要走。要想不偏离殡葬改革方向,前提是必须解决这两大矛盾。

    解决第一个矛盾,我认为应该出台或修订相关法律,从总体用地规模,到每个墓穴的占地上限,都做出详细规定。如果法律的力度足够强,强迫百姓在档次上“追高”的现象,可望得到遏制。事实上,以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来论,墓地开发向相对低档并统一化的方向发展才是正途。换言之,不论逝者生前身份如何,死后的墓地不能有太大的不同,也不能通过死者亲属“用钱说话”来解决。

    解决第二个矛盾,要致力于解决“绿色殡葬虽好,还要群众喜欢”。人们为什么要喜欢,当然是既能接受这种形式,又能没有很大负担、毫无顾忌地选择这种形式。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做好推广与公益两大善事。先说推广。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并不全是一个“省钱,省地,简单”所能概括,同样有其特有的文化内涵,能够使人们觉得省去入土为安的环节,却不失孝敬、哀思之情;再说公益。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成本应该小于传统殡葬形式。但是如果全部交给市场,完全商业化运作,费用却未必能低的下来。归根到底,没有公益含量,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依然万事皆休。

    我们欣然于“经济适用墓”的民生情怀,但是“经济适用墓”担不起殡葬改革的全部重任。要让人们“死的起”,还需要更多的大手笔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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