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坑人的“加盟”没被定性为骗局
(2010-08-23 22: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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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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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警方端掉8个以“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为名、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宣传只需农村随处可见的秸秆、杂草等废物,通过秸秆气化炉可达到使用液化气的效果。嫌疑人打着高额利润、节能环保的幌子,招代理商收取技术服务费和市场保证金。其实这种秸秆气化炉根本无法推广使用。嫌疑人在合同中设定陷阱,以不达到销售量不退还保证金等种种理由,骗取加盟商保证金,甚至卷款潜逃。(《京华时报》8月20日报道)
不少读者可能都有印象,在一些电视台的垃圾时段,经常会播放一些推广加盟店、招揽代理商的广告,不同于追求高雅的品牌广告,这类广告采取的是“强灌”式鼓噪,广告的时长往往以“分”计,在内容及形式上极尽夸张,耳根子没点忍耐力的,很难听下去。但是广告的铺天盖地,带来的却是加盟骗局的不断被揭露。除上述“秸秆气化炉”,前几年北京中关村仪科惠光公司仅靠鼓噪“向加盟者输出统一渠道品牌、经营模式、企业理念和管理”,就轻易骗了50多家3000万元,然后一跑了之;2006年,一种号称节电率高达70%的太阳能空调,诱骗全国上千商户加盟并投入不菲后,却发现产品虽然省一些电但制冷能力很低,被专家称为技术远未过关。而当代理商们讨说法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正是瞄准了“穷人渴望致富、富人渴望好项目”这一巨大需求,一些骗子翻出了一些远未成形的所谓“新技术”,甚至纯粹只是造一个美丽概念,以连锁加盟或招代理商的名义,利用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为加盟者设置各种陷阱。仅以“秸秆气化炉”为例,推广者在演示产品时,暗将助燃添加剂铺垫在炉内,演示结果当然令人满意。可是实际提供给加盟者的产品,因为没有助燃剂,热量根本达不到气化的要求。而在发现这一隐情前签好的合同中,又规定了“不达到销售量不退还保证金”。这样,加盟者就被推到了“哑吧吃黄连”的境地。
我们虽然不能肯定所有的加盟、代理都是骗局,但是就笔者的耳闻目睹来看,此类骗局确实有逐年增多之势。而更令人担忧的是,很多此类案件目前并没有被定性为诈骗,很多被骗者还处于求告无门的境地,这一次“秸秆气化炉”被定性为骗局,对于众多受骗者来说,已实属不易。但是目前还有多少坑人的“加盟”没被定性为骗局,恐怕远不是一个乐观的数字。
有关法规规定: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秸秆气化炉”这种根本不能用的东西,又是怎么流到市场上的?质监、工商怎么就没发现?公安部门为什么要等“2009年起接到报警100多起”后,才定性为骗局?除了事后打击,人们更渴望政府主管部门发挥联动作用,给公众予以及时的提醒和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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