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岁末,与百姓生活密切相连的养老福利,连续有来自高层的好政策出台:其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10%;其二,明年起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流动打工族不再为社保无法流动而无奈退保;其三,养老保险连续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有望降低。全国人大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相信,欢欣鼓舞的人绝非少数。给退休人员涨工资不用说了,实惠摆在那里。另外两个政策,尤其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推出,因为历史性地解决了占人口数量很大一批人的养老保险难题,将其称为2009年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也不为过,是一件注定要被载入史册的重大事件。就笔者本人来说,家人和亲属中,有退休人员,有流动打工人员,也有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交不够15年养老保险的现职人员,上述的“三大红包”一出台,他们各得其所,实在是“两节”之前收到的最重礼物。
如果我们把政策放到现实背景中来分析,则不难看出,退休人员涨工资和缴费不足15年可续交这两项,比较容易操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由于各地财政“分灶吃饭”而导致的统计方法、交费比例衔接难题,因程序统一、联网安全等造成的技术难题等原因,好政策恐怕还无法一步到位。但是,即定政策已经出台,枝节问题的暂时困难,无法冲淡人们对政策实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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