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应纳入公益化经营
(2009-10-16 22:43:25)
在哈尔滨,出租车行业出现天价“黑市”现象,一台带营运手续的出租车,几经倒手已炒到40余万元。炒作手段,无非是一些掌握营运手续和车辆的出租车公司,利用手中的资源将经营权以每台车每个8年经营周期6.8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中间人,中间人加价后以10万元、11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倒车者,倒车者再把车带手续发包给最后的承租人……最后的购买者就是那些追涨的购车者,而且只有8年的使用权,每天还要向公司缴纳总共150元的管理费。(《经济参考报》10月14日报道)
出租车运营证的紧俏,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出租车行业的“城市门面”特性,各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其纳入完全放开的市场,大多实行总量控制,客观上就使运营证成了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而这种完全由公权控制的“不可再生资源”,其所形成的市场利益,很大一部分却没能落入公共财政的腰包,而是在运作环节中,被许许多多的操作实施者巧取豪夺。
比如,前几年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等15名管理层人员以404万元将公司买下,新注册的民营公司由公司原经理和原党委书记共持有80%多的股份。在转制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其中的“政策性得利”由此或见一斑。
深入地看,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在出租车的行业管理上,既不能以纯市场化手段间接调控,又认为不能直接面对每一辆出租车。于是,比较省事的做法,就是要以“发证”作为交换,让出租车公司当作政府的“腿”,为政府代行管理职能。但是,由于开出租车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劳动的准入门槛不高,再加上近年来就业困难,巨大需求与“不可再生”的运营证之间,供求矛盾日益尖锐,运营许可证升值极快。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又成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而目前的“政府只管运营,不管收入”模式,势必造成运营证升值利益落入出租车公司或私人的腰包;而运营证被炒高后降低服务以及车主的巨大运营风险,又必然招来公众的不满。从效果来看,这是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不负责任。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既然各地政府都认可出租车行业的公益属性,那就应该把出租车公司纳入公益化经营、参照事业单位模式,政府直接控制。比如,出租车公司只能以国资、国有控股的形式建立或改制,只进行成本核算,所有收益一部分上交财政,一部分作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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