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质量门”的两大深层原因
(2009-09-06 17:43:08)
蓝桥名苑是杭州市九堡地区典型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一期800多套经适房在交付过程中,普遍出现空鼓、裂缝等问题,各类投诉累计居然达到500多套。房屋不仅存在空鼓等质量问题,还存在很多设计缺陷。最突出的设计缺陷就是所有的厨房间都没有引入自来水管道。不仅杭州,全国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类似问题。此前,北京就出现了经适房阳台隔墙成了“墙脆脆”现象。(《新民周刊》9月2日报道)
经济适用房的内涵,本来是房地产产品结构中一个相应的层次定位,就好比汽车开发的不同车型一样,仅仅是消费群体的定位不同,而在设计、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都要投入一样的热情与力度。而我们在对待经济适用房的态度上,却似乎从来不具备这样的认识,好像经济适用房由于是“穷人房”,由于造价的“经济”,就一切都该“经济”,这显然与经济适用房的应有内涵南辕北辙。
经济适用房的事为什么总做不好?我觉得既与态度有关,也与操作思路以及现行的体制、机制密切相关。最主要有两大难题还远没有解决好。
一是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只有“脑”没有“腿”。因为对开发商依赖过大,好政策不能保证百分百落实到百姓身上。前年,郑州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过一份通知,正式宣布要组建一家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文件显示,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由市国资委出资,房管局负责业务管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市场化运作,不增加财政风险和负担。毫无疑问,如果这样的公司真能按照组建的初衷运作,无疑就成了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可以依赖的“腿”,只是不知道这家公司现在运转得怎么样?是否引起了各地政府的关注。
二是在经济适用房问题上,政府始终没能“一手托好两家”,角色不鲜明,职责不明确。在百姓面前,政府既要安排建设足够数量的经适房,保证百姓居有其所,又要对房屋质量把关,让“经济适用”仅仅是一种商品形态,而不是低质的代名词;而在开发商面前,政府又要根据市场变化,掌握开发成本,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开发商的约定利润。可在现实中,很多时候需要政府“做工作”,才有开发商参与经适房的招投标,开发商的资质标准就很难保障。而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对于开发成本的动态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格压力,似乎都在“以不变应万变”。房子没建先定好价格,开发商只能依此倒挤成本,如果遇上建材价格上涨压力,就只能通过降低质量来保证约定的利润。
笔者以为,经适房的保障标准本该是动态的,保障水平应该依据社会平均收入与平均房价的比值,实行动态设定;保障条件也应该是充足的,经适房也应该让保障对象有更多的选择,而不能被动接受“给什么吃什么”。
解决有“脑”无“腿”问题,明确角色并强化职责,是政府在经适房问题上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