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稳定 别成无底洞
(2009-07-24 17:24:08)
政府“借债”替百姓分忧,解决民生难题——长春市针对无籍房产权证办理、居民超期不能回迁、前期国企改制中遗留的退休人员医保等七大问题,采取由政府统一承担追索权,一方面出资先行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从各种纠纷、债务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成立机构,组织专门力量,采用经济或法律手段,代百姓打官司,向开发企业或有关单位追索,逐件解决债务关系。以这种方式,一些困扰城市多年的信访热点问题得到了根治。(《人民日报》7月23日报道)
政府承债息访,当地人大以及社会各界都持肯定态度,据称也走了法律程序,具备法律效应。对这样的事,要说社会各界都支持,恐怕没人怀疑;而在法律上,恐怕只能算是法无明文而已。而从“理”的角度来讲,笔者同样赞同这一举措。首先,因为历史上的政府管理不到位,给无辜百姓带来的困难,政府首先承担起来,是一种本该如此的责任担当;其次,涉及到百姓与企业纠缠不清的权责冲突,政府以预先承债的方式为百姓充当靠山,再拿出比普通百姓大得多的行政能量,追讨企业欠债,更有利于理清历史乱麻。当然,这一举措的风险同样存在,那就是替百姓预先承下的债务,肯定会有一些收不回来。
2005年,深圳市政府为老板逃匿“买单”达1786万元,而替民工讨薪的“雷霆行动”,公安机关就派出6个组,奔赴全国各地缉拿恶意逃薪老板。这又是一笔怎样的数字?全国类似的“花钱买稳定”又有多少?
这些年,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成为最热门话题,政府对经营准入门槛越放越低,对企业的监管,也是唯恐管多了影响“和谐”。而另一方面,无良企业、蚕食国企的蛀虫们,对无辜百姓的伤害却越来越多。就目前此类现象之普遍、之严重来说,我觉得应该适当从“有罪推定”的前提出发,抬高企业诚信的设防门槛。比如,通过立法,建立“法人诚信保证金”制度,企业开业就要按时缴纳,作为企业欠薪或其它失信行为时,“政府垫付、追讨”的法定资金来源。
承债息访,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还要承担一定的坏账风险。如果仅从“息访”的单一角度来认识,人们肯定会有争议。但我认为,此举的潜在价值,应该在于通过承债的压力,促进政府转变工作作风,改革行政思路。只有我们的公共服务覆盖更严密,责任更明确,效果更到位,让历史的错误不再重犯,从根本上创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眼下的“花钱买稳定”才真正有价值。如果不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如果不在亡羊补牢上下功夫,政府的“花钱买稳定”,只能给社会做出更多的负面示范,“稳定”也就成了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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