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收入早该这样“削峰填谷”
(2008-04-27 22:05:22)
从3月开始,上海十余万公务员正经历着一场力度空前的收入调整“风暴”:针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繁多、发放秩序混乱的现状,上海市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终促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彻底脱钩。调整之下,有的“肥部门”减收不少,而有的“清水衙门”却相应增收。(《南方周末》4月24日报道)
早在去年11月,上海海关就曾做过类似的努力,既涉及到整体收入水准,又变革了传统的发放方式——改变了以往一张工资卡、一张奖金卡“两卡”形式,将全部收入纳入一卡,又由于减少了原先奖金卡中名目繁多的不透明收入,一些部门人员整体收入得以减少。事实上,早在前两年,北京市就曾启动“阳光工资”改革,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列为改革对象;浙江省也曾通过采取“削峰填谷”的财政手段,把收入高的单位高出的那部分奖金,调节给收入水平低的单位,将公务员个人收入差距拉小……因此,上海针对全市公务员的这一举措,只是全国各地类似改革的延续。所谓“大幅降薪”,准确来说只是一次力度较大的调整。
尽管很多地区都有过大大小小的类似调整,但是并没有在全国形成一股强劲风气。去年上海海关实行的“两卡并一卡”制度,仅仅因为形式上的“阳光”,就一举晒出了45%的灰色收入;本次,媒体也披露了上海郊县的科级公务员月收入都能上万,比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高出数倍。抛开当事者怨声载道的微观视角,从社会意义上看,这样的改革,确实是一个早该如此、且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的事。
本来,公务员统一工资制度,是《公务员法》的一个重要亮点。但是众所周知,处在明处的工资统一并不难实现。真正难以统一的,是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形形色色的津贴、补贴。同是公务员,同样的级别,甚至同在一个机关,“肥差”与“瘦差”的差别往往十分悬殊,这几乎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天长日久,在“肥差”部门干的人,也就认为自己天经地义该拿这么多。其实与“瘦差”相比,“肥差”们肥出的那一大部分,大多都是摆不到桌面上的“灰色收入”。而如果不能确保公务员的收入来源更统一,标准更透明,所谓“统一工资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公务员因职能差别、部门差别导致收入差别,从而产生消极心理就难以避免。
在我看来,只要将公务员收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是否合规合法就一目了然。在此基础上,只要依规依法认真把关,收入之“峰”就会被削掉不少。而这仅仅是落实公务员法,强化队伍建设的一个方面,管理者更大的作为,还是要从体制、机制的高度,造成一个形不成“小金库”、无法获得灰色利益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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