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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星”比“追星”更不可思议

(2007-04-18 1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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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砸星

    继8日组织了砸毁华仔的光碟后,郑州砸星组织又开始抵制超女——在二七广场撕毁超女的海报,以这种方式来呼吁大家抵制明星。4月8日曾经在绿城广场砸毁自己珍藏的刘德华专辑的女大学生贝贝及其参加“砸星运动”的11人,撕毁时下走红超女海报。(《郑州晚报》4月16日报道)

    近期的新闻热点人物杨丽娟,被公众普遍认为是“病态追星”。而与此相对应的“砸星运动”,其非理性行为也在步步升级。但是据现场采访的记者证实,对于“砸星”,有将近七成反对的声音,更有不少群众表示:“这种活动真是太无聊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我以为有以下两个原因:

    其一,在某种程度上说,“砸星”是在对抗一种规律。而反规律的事物,不可能引起受众的共鸣,因而没有意义。像杨丽娟那样的追星,属极为罕见的个例。就一般意义来讲,追星有着鲜明的年龄规律,真正的疯狂期是在初中年龄段,过了这个年龄段,追星欲望会逐渐降低。等到了为人父、为人母的年龄,即使还有追星的心态,行为上也不可能有多么痴迷和疯狂。所以,在追星这个年龄段,你再怎么“砸星”也拉不回他们的追星欲望;而过了这个年龄段,即使没人管没人问,你也不用再为追星而担心。

    其二,“砸星”是以损毁某个明星形象的行为,来反对一种追星现象,这不仅不会有什么实质效果,反而因为其行为的“涉私”特点而引来麻烦,给社会带来无谓的矛盾。损毁明星形象,明星本人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退一步说,就算是明星本人不较真,明星的众多“粉丝”群起而捍卫自己的心中偶像,同样会引发难以想象的矛盾与纠纷,甚至会发生治安事件。郑州警方“砸星活动属于非法集会”之说,虽然有待进一步考证,但是其治安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抵制追星是对过度追星的一种反叛,本身没什么不可以。但是,只要这种抵制是注重效果的“真抵制”,就应该注意追星的社会根源、规律走向,讲究一些策略与方法,而不是用“砸星”之类的偏激,来纠正盲目追星的另一种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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