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6月开始,北京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台村里,时常会在星期六凌晨2点响起沉闷的爆炸声,或见冲天的火光。一年多以来,村内共发生爆炸案、纵火案及扰民事件16起,均未能破案。为此,村主任和书记长期巡防,但爆炸和纵火事件仍时有发生。而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一个不像巧合的“巧合”:先后受害的10户人家的男主人,均是2004年举报该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主要举报人。(《京华时报》11月19日报道)
短短一年多,小村遭遇16次针对举报人的爆炸、纵火等恐怖袭击,而且大都发生在星期六凌晨2点,居然全部没能破案。破这样的案子,到底难在哪儿,也许当地警方有许多诸如“警力不足”之类的现成理由。但是百姓们一个最起码的判断同样不会错:类似的恐怖袭击,如果发生在北京城区;如果袭击对象是市长、县长甚至乡镇长,绝对不会发展到“一年16炸”的频繁程度。
今年6月,钟南山院士的手提电脑被抢,警方10天时间破案,使钟院士的电脑完璧归赵。如此神奇的效率,与普通百姓的案件迟迟难破,形成很大反差。尽管人们的置疑铺天盖地,有人甚至怀疑警方与“飞车党”有串通,但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是,钟院士丢了电脑,省委书记批示、百余警察倾尽全力、悬赏两万擒贼等前所未有的举措,明白无误地说明,在享受治安保护的公共服务上,人与人的差别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相差很大。
小村一年16次遭遇爆炸、纵火等袭击,当事人及村民承受了怎样的精神压力?这不仅暴露了政府治安管理的公共服务,不仅资源十分有限,而且分配也未必合理。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职能转变,能有较大进展,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更适应百姓的需要。如果“一年16炸”发生在农村里,就迟迟不能破案,“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又怎么能够体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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