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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交警温永胜为疏导交通当街一跪,立刻引来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赞同的,反对者各执一词。但我却觉得,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不应该是“警察下跪疏导交通”的行为本身是对是错(尽管这也有争论一番的必要),而是应把着眼点更多地放在:法律法规地位的低下,致使警察执法的现实环境太过恶劣,以至责任感极强的温永胜不得不以下跪这种未必妥当的方式来完成执法。
温永胜的当街一跪,的确令人有些目瞪口呆。我不了解温永胜的禀性为人,也没有亲历当时的现场,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温永胜不会不知,下跪意味着什么,他不可能有“下跪的瘾”,令他做出下跪的举动,只能是这样几个原因或这几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一是他本人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二是靠其一个人的力量正常疏导实在力不从心;三是围观群众极端漠视警察的存在,温永胜的“大檐帽”根本就镇不住这些拥堵交通的人。前两个原因多少有些客观性和偶然性,而惟独这第三个原因,才是真正应该避免、也完全能够避免出现“警察下跪”的关键原因。
今年“五一”长假期间,笔者在家里接待几位到北京旅游的外地亲属。谈及对北京的印象,他们的回答很令笔者意外:“你们北京人太老实了”。当我进一步问他何以得此结论,他说是看到北京的城管人员、警察等执法太严:“小贩被追的满街跑,司机怕警察怕的厉害。在我们那儿,什么城管,什么警察,老百姓是说吵就跟你吵,说打就跟你打,谁怕谁呀!大家都这样,执法的也就都不认真了。可没想到北京还这么较真……”。听了他这番话,我倒觉得“北京人太老实”之说,可以视为“北京的社会秩序相对较好”的另类说法。说实话,他对家乡执法环境的描述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正因为此,有识之士才对国家法律地位的整体缺失深感忧虑。
警察疏导交通是职务行为,他的工作是在执法,他的行为就是法的化身。围观的人群漠视他的存在,实际上就是漠视法律的存在。从道理上说,警察的当街一跪,也就等于是法律在给执法对象下跪。这到底是因为执法对象太硬气了,还是法规太软弱了?我觉得主要成因还在于后者。而法规之所以在我们这个社会软弱至此,除了中国向来是个崇尚人治的国度,法制建设落后,法规意识淡薄等原因外,更可悲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能够左右“社会存在”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意无意地藐视法律,身体力行地为“法是虚的,权是实的”做注脚,这方面的例证很多,没必要一一例举。而在社会现实中,人们经常看到和感受到的,是因为法律远未达到“人格化”程度,法律因某种程度上的虚置而形不成令人畏惧的力量。法律力量的弱化,首当其冲的是使执法者不仅“硬”不起来,而且久而久之,其责任感也必然会大打折扣。
警察的当街一跪,跪出了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围观人群虽然在一位老人“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劝说下逐渐散去,但冲的是温永胜下跪的“求告语言”,而不是法律的强制作用。这的确有些可悲,但可悲的主体不是下跪的温永胜,而是我们那总也扶不起来的法律。(20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