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青松的博客,看出他的气愤与无奈.也很有同感.
保安,顾名思义就是保大家平安的,现在大数单位都雇有保安,国家的,集体的,商业,住宅,可以说大多数保安都是好的,他们为维护秩序,保护大家安全做出了很多贡献,也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但总是有个别的素质低的保安屡屡出事,打人啊,坚守自盗啊......等等,每次知道这些事都会更害怕,因为他们是保安,是保护大家安全的,是制止犯罪的,违法犯罪的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就觉得格外的可怕,格外的让人不安.
比如:前几个月发生的保安冲进我家的事情,对我已经构成了侵犯,公安局虽然介入,但物业公司一句话就全解决:都跑了,我们也没地方找去!公安局至今没有给我答复,解决.
再比如:我一个朋友最近发现朋友给他从国外寄的圣诞礼物总是没有寄到,觉得奇怪,又发现妹妹给寄的贺卡也是好几个月没有到,又发现......他觉得蹊跷,到前台一翻,竟然发现好几封已经被拆开的信躺在角落里,其中就有他的两封,立即找物业交涉,物业说已经把保安开除,态度不错,但只是说声:对不起
程青松这次也是这样,屈臣氏只是把保安开了,其他任何责任都不负!
刚才,关于此事问了法律专家,他说此事没有标准的法律文件,法律条文的实施要看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而且,我国法律实施的是填空赔偿,关于精神啊,连带损失都是不支持的,我觉得这些太不公平了!!
我们在商场买东西,商场有责任给我们创造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他们雇佣的保安坚守自盗,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怎么能一点责任都不承担呢!!
我们买了房子,物业公司是我们花钱请来为我们生活更方便而工作的,物业公司拿我们业主交的物业费雇来了保安却做了侵害业主的事情,甚至犯罪,物业公司难道就不该负责任吗!!!
保安,保安,保平安啊,作为雇佣他们的单位难道没有义务去管理教育好他们,给他们普法,出了事情可以一推六二五,这样没有制约,没有法律的保护,我们消费者该怎么办啊!!!!!!!!!!!
强烈呼吁大家声援程青松,屈臣氏请负责,顾客是你们的上帝,不要再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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