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院校的特点
高等职业教育是针对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设置的职业岗位定向的高等教育。高职院校与大专属于同一办学层次,两者只是培养目标有所不同,高职侧重培养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因此,招收高职类专业的院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高等职业学校。由于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所以又可进一步分为公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
(1)公办高职院校。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举办或联合举办。他们是高职教育的主力军,是高职招生大户。从它们的名称上一般可以看得出来,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行业组织举办的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业办学的高职院校,行业特色显著,在职业教育与就业上有一定优势。
(2)民办高职院校。由民间资金参与办学。如广东白云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院校虽然是民办高职学校,但是国家承认学历,不过学费较高,每年在8000元以上,万元以上的也不少。
第二类是普通高等院校的高职专业。如广东海洋大学、广州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的高职专业大部分不设在校本部,并且招生规模不大。
二、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
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不是针对学科而是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以岗定课,按岗育人,以培养技术应用型和技艺型人才为主,更具有职业针对性、生产性和实践性。
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占领”了本科教育忽略的一些领域,汽车、电子、计算机、维修等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专业毕业生与社会的需求贴得很近,在这些岗位上经过很短的适应期就可以进入状态,这也是高职生就业率走高的重要原因。
从2006年起,教育部实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全国高职高专招生均按该专业目录进行。该专业目录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进行划分,分设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每年教育部都会对其进行修订。
三、高职院校的录取
高职院校的录取分为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和对中职生的录取。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一般在大专层次参与高考录取。考生须参加高考。
(2)对中职生的录取。考生要参加“3+专业技能证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学校需凭“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才能报名考试。
此外,2007年教育部批准全国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被单独招生录取后将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来源:《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指南》(广东教育杂志社编辑出版)
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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